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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石木欽/下】追懲期間過了還能抓來懲處嗎? 道德、法律陷兩難

監委再揭多名審、檢、調、警高層曾接受招待,要求行政院、司法機關內徹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委再揭多名審、檢、調、警高層曾接受招待,要求行政院、司法機關內徹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接受好友、官司當事人翁茂鍾招待,以兒子名義購買翁公司的股票,遭監察院彈劾,監委昨再揭多名審、檢、調、警高層也曾和翁球敘或接受招待,要求行政院、司法機關2個月內徹查。監院要澄清吏治,當然有權彈劾,但若已逾追懲權期間或情節甚輕,用道德高度要求法律解決,恐陷「官官相護」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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