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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號機重啟罰單 台電不甩
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對中火違反空汙、水汙、廢棄物清理法嚴格執法。台中市環保局統計,二○一九年一月至今裁罰中火廿四次,累計罰金一億七千零廿六萬五千元,台電繳了十九件、一億五百廿六萬五千元,但仗著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去年三月被中央廢止,去年六月廿四日二號機組重啟後被開罰三次、四千二百萬元及此次三號機預熱、投煤各被罰三百萬、二千萬均未繳。
據指出,空汙相關的裁處十一件、累計罰金八千三百五十萬,台電只繳了其中六件共一千八百五十萬元,但台電挨罰不甘心,已繳部分持續與中市府行政訴訟。
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中火放流水在二○一九年一至三月被三次採樣檢測硝酸鹽氮超標,累積罰二千三百廿七萬六千元罰單,曾創國營事業史上違反環保法規遭罰最高紀錄,這三次開罰台電打行政訴訟,中市府都勝訴。
他說,這次中火三號機重啟,和二號機組一樣沒有操作許可證,首日預熱點火開罰的三百萬,前天正式投煤再罰二千萬,但三百萬元罰單昨已遭環保署撤銷,預估台電可能會比照二號機重啟,對開罰不理不睬。
中市府法制局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五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第三條相關規定,欲撤銷直轄市政府的行政處分,應報請行政院由行政院撤銷,環保署逕自發函撤銷三百萬罰單已侵害權力分立及地方自治權,屬無效行政處分;台電三號機組仍屬許可證遭廢止狀態,至今未重新提出許可申請,三號機是無證操作,台中市處分依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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