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陳同佳來台? 陸委會:當務之急建立司法互助機制
港女箱屍命案嫌犯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卻被民進黨政府拒絕,大陸委員會和法務部今天下午6時許召開記者會說明;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出,長久以來,我政府就不斷呼籲港府應該積極考慮建立台港司法互助合作機制,並以刑事法律合作為優先,才能解決台港人員交流頻繁,所衍生的各種犯罪問題。去年港女命案發生後,面臨嫌犯潛逃回港,卻無法立刻有效將他繩之以法,再次凸顯台港司法互助的重要性及迫切性。
他說,陳同佳有意在獲釋之後來台投案,陸委會強調,任何犯罪的追訴,都不可能在港府操作管轄權,操作嫌犯自主來台,僅憑嫌犯個人自白,卻沒有完整的事證和資料,從而讓犯罪訴追處於不確定狀態,嫌犯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的期待很有可能落空,若要彰顯司法正義,還給被害人公道,前提是需要港方透過司法互助,提供有助台灣司法單位順利偵辦的各項證據和協助。
邱垂正指出,港女命案發生之後,台灣多次向港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港方未具體回應,卻以「操作送中條例、逃犯條例」迴避司法互助的正確途徑。港方現今宣稱可以向台灣提供合法且可行的協助,而台灣也要求透過司法協助將嫌犯送到台灣的立場沒有任何改變,沒有拒收的問題。
他說,當務之急是建議雙方盡速安排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台港長久的司法互助機制,既可有效處理陳同佳案件,也可從根本解決問題,如此充分保障台港民眾的權益、安全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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