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中天條款」…訴訟終結前 中天可望復台

立法院會昨天在藍白聯手表決下,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修法明定,遭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電視台,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如原頻道已由其他電視台使用,主管機關應召集相關業者協調適當的補救措施,此條被外界視為「中天條款」,而修法通過後,中天有望「復台」。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立法院組織法等修法,閣揆卓榮泰並未依慣例前往議場向朝野立委致意。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立法院在會期最後一天接連倒退式修法,強行通過高度爭議、違反憲政民主價值、甚至可能讓現行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的法案,完全藐視憲法精神與既有司法判決。行政院勢將採取合法、合憲的作為與救濟手段,以維護憲政秩序。
中天電視公司在二○二○年申請換照,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中天新聞台違規嚴重,否決換照申請,行政訴訟目前仍進行中,但原頻道五十二台已由華視新聞資訊台進駐。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欲讓中天恢復原頻道。
三讀條文明定,執照遭註銷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或代理商,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得以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本條修正通過後,適用爭訟中案件。
三讀條文也明定,如原頻道已交由其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或代理商使⽤,主管機關應召集相關業者協調適當的補救措施。駁回換照申請的⾏政處分經撤銷、廢⽌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後,主管機關對於申請⼈負回復原狀及頻道位置的義務。
立法院人士指出,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原版本是中天法律訴訟定讞前,可回到原頻道,但三讀條文加入了民眾黨意見後,當原本五十二台已有其他電視台使用時,必須由主管機關NCC協調補救措施,等於中天能否回到五十二台還有變數。對此NCC主秘黃文哲指出,新制度上路之後究竟要如何執行,NCC會邀集相關專家學者研議。
羅智強指出,法院若判決中天勝訴,此三讀條文已經生效,按照條文主管機關就要讓中天回復原頻道。他表示,民進黨在過去十年執政的最大的成就,就是關新聞台。民進黨一天到晚把鄭南榕放在嘴上,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但只要敢對執政者有異議、監督,NCC就會出動,透過違法濫權關掉新聞台,結果到了司法訴訟時全被法院打臉,一而再而三敗訴,難道NCC不該修正錯誤?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說,民進黨看中天認為是「紅色」電視台,可是他看某些電視台,也像是「綠色」電視台,每個人看法不一樣,所以不要以偏概全;既然訴訟尚未終結,那就是要恢復,至於NCC過去有沒有公正審判、有沒有關新聞台,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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