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勃勒果實傷肝 明年起禁食用

許多民眾為了幫助腸胃蠕動,會撿拾「阿勃勒」的長條果實食用,卻常發生惡心、拉肚子、頭暈症狀。衛福部食藥署昨天預告「阿勃勒(Cassia fistula)果實之使用限制」草案,阿勃勒果實明年起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阿勃勒是常見的路樹,俗稱臘腸樹,每年五、六月花季盛開,鮮黃色的花相當漂亮,而其果實部位可供茶包、膳食調理包原料或經萃取後作為飲料、錠狀、膠囊狀、粉末狀、顆粒狀等食品原料。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阿勃勒果實所含活性成分主要為羥基蒽類衍生物,根據科學性資料評估,若長期食用有肝毒性的風險,且臨床醫師也發現有民眾自己撿拾阿勃勒果實食用而出現肝功能異常的情形,肝功能指數是正常人的十多倍。
廖家鼎說,目前國內以阿勃勒果實作為食品原料的相關產品主要為美國進口,標榜幫助排便的錠狀食品,產品數量約十多件。但國內專家團隊認為,要促進腸胃蠕動不一定需要吃阿勃勒果實相關產品,可藉由攝取蔬菜、多運動等方式達到相同目的,因此決議禁止作為食品原料。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主任楊振昌表示,阿勃勒裡的羥基蒽類衍生物成分類似番瀉苷,具有緩瀉作用,可用來緩解便祕,過去是合法的食品原料,但是文獻報告發現,具有肝毒性,長期食用會恐造成肝傷害、黃疸,產生倦怠、惡心、嘔吐等症狀,久了也可能發生肝衰竭。
楊振昌表示,前年北榮曾收治一名40多歲的患者,因腸胃不好,飽受便祕困擾,而撿拾阿勃勒果實煮熟後食用,卻出現惡心、拉肚子、頭暈等症狀,就醫檢查時肝指數較成人高出許多。
食藥署預告阿勃勒果實自明年2021年1月1日起,不得再做為食品原料使用,廖家鼎說表示,若已上市的產品將有緩衝期,可繼續販售至產品有效日期為止,但明年1月1日起生產的食品,若發現違法添加則可依《食安法》第48條處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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