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蔡政府髮夾彎 反證「干預司法」謬誤
殺害女友棄屍的港男陳同佳,今天就要在港獲釋。連日挨批自失司法主權的蔡政府,昨天由陸委會「出招」致函及致電港府,要求同意我方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陸委會雖避談先前「落入一中陷阱」的說法,改稱檢警赴港是不希望看到法律空窗期,但「劍指港府」的政治味道仍然強烈,就看港方如何接招。
陳嫌今就獲釋,原先一再強調「台港應在司法互助前提下個案磋商」的蔡政府,昨態度明顯轉變。
首先是蔡總統強調政府從沒放棄司法管轄權,也都做了準備。她還反將港府一軍:「我們不樂見香港政府拒絕行使管轄權、拒絕為受害者討回公道的態度。」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表示「通緝犯只要出現在我國境內,一定逮捕」,但也提到陳嫌涉殺人重罪,香港特區政府不應縱放,更不該用個人方式私了。昨天傍晚再由陸委會宣布派員赴港押解陳嫌。
事件的發展,蔡政府已從對陳嫌「反送台」,到願意行使司法管轄權,但也繼續施壓港府,要求建立「司法互助」機制,或至少兌現「先前表示願意協助我方的公開承諾」。
蔡政府的轉變,也可反證先前行政部門帶頭「干預司法」的謬誤。因為,國人不會單純到毫無警覺港府或中方可能政治操作,但港人在台犯罪仍須依法論法,我既已發布通緝,港方也有法律難以相繩的難處,陳嫌願赴台投案,我方豈有拒收的道理?
除了輿論的壓力,綠營之間也不乏雜音。前立委林濁水就認為,蔡總統早說不放棄管轄權就好了,竟搞得沸沸揚揚,「又重蹈蔡國安團隊一向疑神疑鬼、猶豫不定的慣性」。前副總統呂秀蓮更表示,蔡政府應該用司法程序彰顯台灣的司法正義,也能給中國上一課,「蔡總統不是很會撿槍嗎?現在大砲要給妳,怎麼閃躲了?」
儘管蔡政府表示「沒有放棄司法管轄權」,卻仍語帶機鋒,陸委會強調「香港不審,我們來審」,也處處顯露與港府「過招」意味。加上內政部對陳嫌來台簽證已表明「無法網上申請,須提書面申請」,又增加陳嫌自行投案難度。萬一接押過程不順,除了台港繼續角力,司法偵審恐添更多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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