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波麗露》再賺版費? 法國法院只認拉威爾
文/MUZIK
法國法院判決,名曲《波麗露》(Boléro)是拉威爾獨自譜寫的作品,而非與他人的共同創作。
此事起於曾參與該曲首演的知名舞臺設計師伯努瓦(Alexandre Benois),其後代繼承人提出訴訟,認為此曲應屬拉威爾與伯努瓦的聯手合作。
而面對這樣跳出來要分一杯羹的行為,拉威爾家這邊竟然也對本次聲索表示同意。
原來在法國法律的規定中,1928年初演的《波麗露》,早已超過拉威爾1938年死亡後70年的版權保護期,即使算上因二次世界大戰延展的時間,該曲也已於2016年被劃入公共領域,這意味著以往因此曲大獲其利的拉威爾繼承者,從此再也無法因任何人演奏《波麗露》而得到報酬。但如果伯努瓦繼承者的要求成立,那麼這位1960年才過世的「共同創作者」,又能讓《波麗露》受到版權保護的時間一舉推進到2039年——若以該曲權利金雖然逐漸減少,但於2011-2016每年仍平均產生135507歐元的數字來看,就不難理解雙方意欲「共有」名曲,打的是什麼樣的如意算盤了。
伯努瓦方的遺產律師稱,《波麗露》是特別為芭蕾舞劇創作的音樂,不該僅僅被視為單純的管弦樂曲,佐以數分將伯努瓦列為共同創作者的文件;拉威爾方的遺產律師也支持該曲為「雙方合作成果」的觀點。
但駁回此訴、將《波麗露》留在公共領域的Nanterre法院顯然不這麼認為。法國作者、作曲家及音樂出版者協會(La Société des auteurs, compositeurs et éditeurs de musique,SACEM)則指拉威爾1929年即曾親自簽署正式聲明,早已確認自己是該曲的唯一作者,此訴的根據只是歷史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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