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高雄警分局長因死亡車禍調職 交通治理該誰背鍋?

高雄市湖內警分局轄區1個月發生3起死亡車禍,造成4人死亡,引發地方對交通安全的高度關注。上任僅半年的湖內警分局長李明達,因此與鹽埕警分局長對調,成為警界少見因轄區交通事故而被調職的高階警官。
這項人事異動,凸顯當前政府對交通治理採取責任制,警界也感嘆,「交通治理誰負責?出事不該只有警察背鍋」。
從制度面來看,警察分局長本就肩負轄區治安、交通與為民服務的整體責任,當轄內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市警局透過人事調整,只是向外界展現「有人負責」的態度,然而,交通事故的成因往往涉及道路工程、號誌設計、駕駛行為、執法能量與地方發展等多重因素,並非單靠分局長個人即可完全掌控。
高雄市警局這次調職分局長受到矚目,正因警界過去較少出現因交通事故而換將的案例。
警界高階主管被調整職務,多半與重大治安事件、槍擊案、社會矚目案件或輿論壓力有關。例如2020年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台南遭梁育誌性侵殺害,台南市警察局長詹永茂、歸仁警分局長楊慶裕等人調職,是因警方吃案才究責;近年各地發生重大治安事件、連續槍擊案或引發社會譁然的刑案,警政署或地方警局也常以人事異動作為究責手段。
在高雄也曾出現重大槍擊、街頭暴力或引發民怨的治安事件後,警方透過分局長對調等方式,向外界傳達整頓決心。但若單純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增加,而直接調整分局長職務,確實罕見。
交通安全是否已被提升到與重大治安事件相同的問責層級?近年中央與地方不斷強調「行人地獄」改善、交通事故零容忍,交通死亡數字也成為首長施政績效的一部分。當市民對交通安全的期待提高,警察機關自然也被賦予更多壓力。
不過,若要真正降低死亡車禍,僅靠調整分局長恐怕難以治本,更關鍵的是,事故熱點是否被迅速改善、道路設計是否符合安全原則,以及跨局處能否建立有效合作機制。比如最近好市多新高雄店開幕,交通局發布「避塞交通指南」卻出現進出車輛動線交織,又有輕軌交通阻擋,警方建議未獲採納,員警勞心勞力仍受責難,只能效命執法。
今天換了分局長,明天若相同路口、相同行為模式仍未改變,憾事仍可能重演。湖內分局長異動事件,反映的是台灣交通治理思維的轉變。過去,交通事故常被視為個別駕駛的不幸,如今開始要求政府與管理者共同承擔責任,解決交通根本設計問題才是最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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