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法律該公布 閣揆不副署 權比總統大 朝綱大紊亂?

為反制藍白修正的財劃法,賴清德總統今天上午舉行國政茶敘,下午即由行政院長卓榮泰舉行「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但賴總統姿態做足、卓揆慷慨陳詞,都不能掩飾「破毀憲政秩序」的莽撞作為。
為何「放大絕」選擇憲法第37條不副署?卓榮泰說,政院提出財劃法覆議案,立院不安排行政院說明,拒絕溝通,直接否決再次討論的機會;政院提出的財劃法修正版本也完全無法排入立院委員會審查,到此時,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各種可能,只剩下「不副署」。
事實上,覆議案未安排行政院說明,是經朝野黨團協商,也經民進黨立院黨團3長的簽字;至於政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未排入院會議程,則是卡在朝野對明年總預算編列及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詢答方式仍有爭議,並非不可協商。光是從上述兩點來看,就可質疑府院是為「不副署」強說詞。
更甭提,憲法第37條的行政院長不副署,主要是用來制衡總統的權力。法務部曾在相關函釋中,引用前大法官林紀東的憲法著作,提及該副署權「宜解為在加強聯繫,使當政務之衝之行政院,於總統之發號施令,均得與聞其事,陳述意見」。
除非閣揆與總統的意見不同,所謂副署,僅是讓閣揆「知悉」之意;如今,卓揆「錯把雞毛當令箭」,對於總統本該依法公布之法律,竟然「不予副署」,形同反客為主,變得比總統更有大權,紊亂朝綱,破壞憲政體制,莫此為甚。
另一實質的影響是,這項已經三讀通過的法律修正案,既已送出立院,卻被政院攔下,如今不上不下,後續何去何從,恐怕連憲法大師都難以解答。這樣的憲政鬧劇,最終也必須由「不副署的閣揆、不公布的總統」負起全部責任。
賴總統的行事風格,從台南市長任內的長期不進議會,就被質疑過於執拗,當時還被監院彈劾。此事不僅藍白齊批,國人搖頭,連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都大嘆「憲政遊戲玩到這荒唐的地步」,賴卓還有臉說在「護憲」?這難道不是「以確保憲政體制之名,行破毀憲政體制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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