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故宮「鴻圖大展」疏失與國寶的自由利用

故宮傳出因員工疏失,致十萬件典藏高階圖檔外流,並被上架於淘寶等網站販售。故宮雖表示將請律師向販售平台提出智財權受損,並已處分承辦人員,仍難掩故宮近來因「神經大條」對國寶造成的有形與無形傷害;如今「鴻圖大展」既已成事實,或許更該進一步思考如何讓人民能更加自由的利用國寶。
去年十月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在立法院爆料,故宮打破不只一件珍貴文物,高層下令封口隱瞞;故宮隨即舉行記者會澄清,破損的三件都屬一般文物,只有一件「清代青花花卉盤」是工作人員從工作檯上摔落破碎,另兩件則是打開包裹就發現破損。
相較於三件實體國寶毀損的硬傷,十萬件「數位國寶」被有心人士擷取並作商業販售,數量雖大,卻無損實體國寶。藉此事件,與其刻意將之政治化導風向為遭對岸「駭」,倒不如進一步思考,這些本就應該更廣泛利用、進行文創,以嘉惠更多後代子孫的老祖宗智慧與藝術結晶,其利用可能是否仍應被故宮,甚至已擷取高階圖檔的有心人士繼續寡占?
事實上,此次圖檔流失事件本就源起於既有利民眾觀賞國寶、更能兼顧國寶長期保存的故宮數位典藏、開放OPENDATA專區規畫。依故宮所述,為加速公開40萬張600萬畫素圖檔,林姓承辦人員求好心切,以自己設計的降檔系統轉換畫素更高的高階圖檔,因為量實在太大,以至於進入公開系統去作業,引發傳檔過程出現問題。
如此就衍生兩個問題:一是為何不能讓一般民眾觀賞甚至利用高階圖檔?二是高階圖檔轉作商用,其所得利益應該歸為誰?
毫無爭議,故宮雖是國家典藏中華文化近七十萬件珍寶的管理機關,但其關於藏品的展出、應用與數位化產生的經濟成果,扣除必要成本後理應全數歸入國庫、為全民共享。但故宮運用典藏國寶的相關收入是否足夠透明且讓國人信賴?卻仍屢遭質疑。
進一步言,故宮展出藏品,因其屬於政府公部門,自得依相關法規向人民收門票費用;但故宮對外界收取藏品圖像授權費用,卻不屬於門票之類的行政規費,而偏屬私法的物權、著作權或商標權等的授權費。問題是,故宮典藏大部分是屬於清宮所收集的歷代文物,理應屬於不再受著作權保護的公共財。只因國寶珍品典藏在故宮,民眾也只能觀賞及獲取故宮提供的圖檔,遑論進行文創利用。
當然,故宮有其專業、以「故宮授權」作為行銷訴求可比一般人的自由利用獲得高加值效果,且故宮對文物的衍生創作也會產生新著作權,但這些收入是否全歸國庫、全民共享,也都是故宮必須面對的。
直言之,國寶絕非故宮一院私產,故宮必須致力於文物的創新、加值及服務,並不宜主張對國寶享有太多的權利、將太多心力用於防堵,反而應以致力讓人民自由利用為最大目標,這才應該是人類致力保存文物的最核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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