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MK-48魚雷9年一彈未獲 海軍:魚雷產能不穩明後年才交付

美允售我MK-48魚雷,但我建案採購至今9年,仍一彈未獲。圖為美洛杉磯級潛艦裝掛MK-48魚雷。圖/截自美國海軍檔案照
美允售我MK-48魚雷,但我建案採購至今9年,仍一彈未獲。圖為美洛杉磯級潛艦裝掛MK-48魚雷。圖/截自美國海軍檔案照

海軍司令部2018年起編列預算,為劍龍級潛艦採購新型潛射長程重型導線魚雷,據信為MK-48 Mod 6 AT重型魚雷,包括24枚戰雷及4枚操雷,總經費54億6058.6萬元,至今9年一彈未獲,交付期程一再延後。立委近期質疑購案成效不明,提案凍結此案8000萬元預算,海軍司令部說明,美方因魚雷供應鏈問題,導致產能不穩,因此將魚雷交付期程延後至2027年度至2028年度。

立委提案表示,2016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的「長程潛射重型魚雷」預算編列2億元,但迄今執行成效不明,對能否達成年度目標,須釐清說明,因此凍結該項預算8000萬元,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立法院預算評估報告也表示,海軍「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首艘艦已完成海上測試驗收,但艦艇所需對美採購長程重型魚雷及支援測試裝備的交付期程,卻有再往後修調情事。

報告指出,海軍司令部早在2016年度提出「長程潛射重型魚雷案」需求,並自2018年度開始納編「長程潛射重型魚雷案」分年預算,計畫向美籌購新型潛射長程重型導線魚雷,原規畫辦理期程為2018年度至2028年度,但海軍於2024年5月14日修訂整體獲得規畫書,並將期程延後至2030年度。

報告指出,依國防部2025年4月24日就「長程潛射重型魚雷案」預算凍結而函送立法院書面報告指出:2024年美方修訂A4版發價書後遞交海軍;維持全案價款;將魚雷原交期2023年至2025年,調整為2025年至2026年;支援測試裝備,交付期程則由原2024年至2028年,調整為2025年至2030年。

海軍司令部則向立法院說明,此案截至2025年6月為止,是美方因魚雷供應鏈問題,導致產能不穩,因此將魚雷交付期程延後至2027年度至2028年度。

公開情報指出,MK-48魚雷採用主/被動聲納導引,並使用尾跡歸向技術,具備極佳的反艦與反潛能力;而劍龍級升級後配備游出式魚雷管,須對系統進行整合與驗證,才能確保能順利發射此型魚雷。

海軍 潛艦 海軍司令部

延伸閱讀

憂作維費預算過高?傳國防部政策轉向 多項武器性能提升案遭擱置

解放軍潛射導彈 美抱怨「僅提前數小時通知」北京回嗆

教育經費再拉高教育部喊難負擔 葉元之批綠不重視:兩兆買武器就有錢

開源情報已能掌握共軍犯台能力 澳洲學者:難解的是北京意圖

相關新聞

影/漢光教召不只練專長 8名人父重返部隊旅長送禮慰問

漢光42號演習持續進行,第五作戰區同步驗證編實動員及後備戰力整合。其中,這批接受召集的人員中,有8位已為人父,在肩負家庭責任之餘,仍依召重返部隊投入演訓。

全球罕見斷網降速演習!30分鐘不能滑手機 全民可以學到什麼?

8月10日和13日即將登場的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在北部和中部兩大人口密集區,將首次納入「行動網路降速」演練,輪流模擬極端情形時行動網路受阻的情境。

漢光演習第3天…機場、河道演練阻絕 搶修跑道

漢光演習昨日進入第三天,北部作戰區出動M1A2T戰車,進入桃園國際機場執行反空機降任務,工兵部隊在機場內布設各式阻絕設施,阻止假想敵軍飛行器及傘兵降落。空軍則進行跑滑道搶修演練,出動機具填平跑道上遭攻擊破壞的彈坑,在四小時的時限內恢復戰機起降。

廣角鏡/漢光演習 M1A2T戰車首度開進桃機

國軍「漢光四十二號演習」實兵演練昨天進入第三天,首度出動M1A2T主力戰車開進桃園國際機場,搭配雲豹甲車、工兵部隊及機場相關單位,共同執行反機降作戰;空軍新竹基地則執行跑滑道搶修及潛力裝掛、緊急起飛科目,地勤官兵為幻象二○○○戰機裝掛中程空對空「雲母飛彈」,升空執行空優任務。

影/ 一波三折…貨輪闖海域害漢光演習延誤 百名觀眾苦等直呼可惜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今晚實施「漢光42號演習」夜間實兵演練,原定晚間8時50分展開,卻因演習海域突出現多艘貨輪,演習延至晚間9時19分才開始,原規畫射擊的240榴彈砲、8吋榴彈砲及155加農砲等重型火砲也全數取消,整體火力大打折扣,讓到場的軍事迷頗為失望。

影/漢光驗證彈藥輸送 民車運155榴彈支援前線

漢光42號演習持續進行,第五作戰區今天實施彈藥還屯作業,結合民間物流能量,將155公厘榴彈運抵指定地區,再補給完成疏散部署的M109自走砲。作業區周邊同時部署劍二防空飛彈系統戒護,驗證戰時彈藥輸送與持續補給能力。第五作戰區政戰主任梁少將表示,透過預屯物資可縮短部隊機動後的整補時間...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