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經典賽/南韓隊單場4轟大秀火力 首戰11:4痛宰捷克

不滿課業問題?東吳延畢生失控持剪刀闖系辦 警到場強制送醫

影/蘇澳「又淹了」…豪雨狂炸宜蘭 台鐵永樂站與蘇澳新站單線通行

1.25兆軍購中5案18日生效...國防部:晚一天簽約若被插單 等待期恐幾年

國防部副部長徐斯儉。圖/行政院提供
國防部副部長徐斯儉。圖/行政院提供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質疑1.25兆元軍購特別條例「有一定程度比例與對美軍購無關」。國防部說明,其中3000多億元為國內產製,其餘9000億元為對外採購,尚有4項軍購案尚未通知國會;由於各國都在增加國防預算、採購武器裝備,若晚一天簽約而被其他國家插單,等待時間可能以年計算。

國防部副部長徐斯儉說明,編列軍購特別條例,是為透過一次性的預算配付,確保資源穩定集中,加速獲得所需裝備。他強調,沒有黑箱作業與空白授權,因為特別條例須經立法院通過後才能編列特別預算,因此不可能有空白授權,1.25兆只是上限,後續尚要逐條編列與審議。

徐斯儉表示,依據我國「國家機密保護法」及美方安全規定,必須等到美國政府對外公布後,我方才能對外公開個別採購案,前陣子美國行政部門已將5案通知國會,目前還有4案尚未通知,因此我方無法對外整體公開說明。

徐斯儉強調,國防部願意在正當、合法程序裡對外說明,但立法院目前未將特別條例付委審查,因此沒有機會,目前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王定宇已於下周一排定機密會議,讓國防部能向朝野立委說明,但這並非審查;若各黨團願意用合法方式,國防部都願意說明。

國防部戰略規劃司長黃文啓補充,國防部多次針對先期需求做過討論,自製部分受限於關鍵技術,有些項目無法自行生產,外購則要考量出售國意願、產能及風險;另要考量既有持續案的支付,今年起許多重要武器裝備將分批交付,進入付款高峰期,新增需求能使用的公務預算有限。

針對新增需求,黃文啓指出,因應敵情威脅陡增,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無人系統的建立,國防部盼利用特別預算扶植國內產業界,加入國防自主行列,國防部盼扮演火車頭,提供足夠誘因與採購數量,讓國內廠商有議員投入,達成打造台灣之盾、快速擊殺鏈及非紅供應鏈。

「時間不會等我們。」黃文啓強調,不要以為編了預算就能馬上執行,目前美方已通知國會的5個軍購案,依規定就於30天後生效,約為18日左右,發價書抵達後必須等立法院通過預算才有辦法簽署、進行議約。

黃說,今年全球各國都在提高國防預算,未來幾年大部分國家會大量採購武器裝備,許多都與台灣同形式,「晚一天簽約脫的時間不是1、2天或1、2個月,一旦別的國家單子插進去,等待時間可能是幾年」,如果時間再拖下去,我國所遭受的威脅和未來建軍的重大影響將在將來浮現。

國防部 軍購 特別條例

延伸閱讀

各黨團想瞭解特別條例 國防部願機密說明

1.25兆軍購質疑多 卓揆要國防部澄清:避免阻礙國家安全

國軍114年電費不足 國防部動支13億第一預備金

影/民眾黨團公布軍購特別條例民調 民意呈現分歧

相關新聞

藍軍購條例確定 「3500億+N」林沛祥:一直溝通獲得共識

軍購條例版本爭議落幕。國民黨立院黨團今上午召開黨團大會,就軍購條例草案凝聚共識,國民黨團會後也舉行記者會說明,正式立場為「3500億元+N」,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說,會要求每會期向立法院提出執行報告,要求審計機關依法監督。若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就必須送監察機關調查;至於第二階段軍購,支持之外,只要有明確依據就會積極推動。

獨/拒鐽震案再現 藍版軍購特別條例「3500億+N」堅持3前提

國民黨版軍購特別條例預計明天經由立院黨團討論後正式提出。有國民黨高層表示,國民黨除支持目前已經獲得發價書的3500億元軍購,未來美方再提出新發價書的軍售,也同意另立新條例處理;但這位高層也說,為避免拉法葉案、鐽震案重演,國民黨堅決反對具有爭議及缺乏保障的商業採購,軍購必須符合台海作戰需求、完成建案程序、美方同意出售三大要件。

國民黨3500億軍購條例智庫說帖曝光 若美方確定新項目即刻加碼

部分國民黨立委不認同黨中央總額3500億的版本,主張應編制8000億元,引發不同調爭議。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則草...

促速通過軍購特別預算條例 賴總統明親上火線向國人說明

行政院提出的1.25兆元國防特別預算條例持續在立法院卡關,賴清德總統明上午10時將親上火線舉行記者會發表談話,再次向國人...

海鯤號潛航影片首度公開!台船:近2周完成4次淺水潛航測試

台船公司今日首度公開海鯤軍艦(SS-711)淡水潛航測試紀錄,以空拍畫面將海鯤號整備出發、浮航至下淺測試區、舵控測試、開...

成功嶺士兵打靶重傷照遭瘋傳!中檢起訴版主、軍警12人 軍方回應了

針對去年9月陸軍十軍團234旅邵姓士兵於成功嶺打靶受傷、術後驚悚照片遭外洩案,台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傷亡照片散...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