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牛皮紙袋秀單據!包機費208萬 卓榮泰:刻意說成公務行程是何居心?

經典賽/LiveBP讓隊友打斷2支球棒 大谷翔平重申「應該不會登板」

裝修商得標炸藥採購案遭質疑 國防部:火藥原料採購禁得起檢視

國防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防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防部今天表示,火藥原物料屬軍備重要物資,國防部依政府採購法規範公開招標採購,禁得起公開監督、檢視,需求單位軍備局除會同廠商辦理文件查驗,並由專業火工人員,依美軍標準實施品質檢驗,合格後才會辦理付款。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天表示,日前被爆料得標國防部RDX皇家拆除炸藥(海掃更)標案的福麥國際室內裝修公司,在今年3月也得標中科院HMX炸藥採購案,質疑一家室內裝修公司可以得標國防標案新台幣上億元,要求相關單位說明清楚。

國防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火藥原物料屬於國防軍備重要物資,國防部依政府採購法規範,公開辦理招標採購,禁得起公開監督、檢視;但因台灣在國際社會面對特殊環境,一旦商源開發受到惡意破壞干擾,採購將更為困難,部分誇大不實的渲染指控,將對國防安全造成嚴重傷害。

國防部說明,經初步清查近5年(民國110年至114年)採購案件,屬火藥原物料者均為國內廠商無產製能力品項,故採「內購外貨」公開招標籌獲。得標廠商須於投標時,繳交預算金額3%的押標金以保證合約如期簽訂;並應於決標後繳交履約保證金,且於一定期限內,取得外國政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的「輸出許可證明」,另獲得經濟部進口同意之文件。

國防部指出,「RDX海掃更」購案與近5年同類購案,採取相同的廠商資格要求,即「合法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國際貿易業)」及「納稅證明」等3項;且明訂交貨時應檢附品質保證書、產地證明(含出廠證明、進口報關單)及原廠製造證明文件(須經產地法院或公證人公證)。

國防部也說,需求單位軍備局除會同廠商辦理文件查驗;並由專業火工人員,依美軍標準實施品質檢驗,合格後始辦理付款。廠商若逾期未繳交文件、貨品或檢驗不合格,將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預算金額5%為新台幣4123萬元)及刊登停權等行政處分,以維護機關權益。

國防部強調,面對嚴峻敵情威脅,國軍將持續依建軍備戰需要,依法辦理各項武器裝備籌購作業,戮力建軍備戰工作,以確保國家生存發展,以及百姓安全福祉,籲請民眾支持。

國防部 中科院 王鴻薇

延伸閱讀

立委質疑裝修商得標中科院炸藥採購案 中科院:外購秉持嚴謹規範

全包辦?裝修商得標炸藥採購案 網揪同地址衛廚商兼營「槍砲彈藥輸入」

強化消防人員健康照護 內政部、國防部簽署MOU

福麥3月標得中科院上億元採購案 王鴻薇酸:堪稱台灣「新炸藥之王」

相關新聞

美伊百日消耗戰?李翔宙揭與俄烏戰爭五大相似

美伊戰爭動盪,國安局前局長李翔宙表示,美國中央司令部已向國防部申請要求增派相關專業組織與人員前去佛羅里達坦帕總部,以支援對伊朗的作戰行動至少一百天,甚或可能延期到九月。這是川普政府首度為軍事行動正式要求增加情報等專業的已知記錄,強烈暗示五角大廈正為一場遠超出川普最初「四週」說法的長期戰役做準備。 中央司令部的百日備戰規劃,與川普公開說法之間的落差,清楚揭示了一個令人憂慮的結構性問題:這場衝突的準備本身存在明顯的戰前規劃缺口。

藍軍購條例確定 「3500億+N」林沛祥:一直溝通獲得共識

軍購條例版本爭議落幕。國民黨立院黨團今上午召開黨團大會,就軍購條例草案凝聚共識,國民黨團會後也舉行記者會說明,正式立場為「3500億元+N」,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說,會要求每會期向立法院提出執行報告,要求審計機關依法監督。若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就必須送監察機關調查;至於第二階段軍購,支持之外,只要有明確依據就會積極推動。

獨/拒鐽震案再現 藍版軍購特別條例「3500億+N」堅持3前提

國民黨版軍購特別條例預計明天經由立院黨團討論後正式提出。有國民黨高層表示,國民黨除支持目前已經獲得發價書的3500億元軍購,未來美方再提出新發價書的軍售,也同意另立新條例處理;但這位高層也說,為避免拉法葉案、鐽震案重演,國民黨堅決反對具有爭議及缺乏保障的商業採購,軍購必須符合台海作戰需求、完成建案程序、美方同意出售三大要件。

國民黨3500億軍購條例智庫說帖曝光 若美方確定新項目即刻加碼

部分國民黨立委不認同黨中央總額3500億的版本,主張應編制8000億元,引發不同調爭議。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則草...

促速通過軍購特別預算條例 賴總統明親上火線向國人說明

行政院提出的1.25兆元國防特別預算條例持續在立法院卡關,賴清德總統明上午10時將親上火線舉行記者會發表談話,再次向國人...

海鯤號潛航影片首度公開!台船:近2周完成4次淺水潛航測試

台船公司今日首度公開海鯤軍艦(SS-711)淡水潛航測試紀錄,以空拍畫面將海鯤號整備出發、浮航至下淺測試區、舵控測試、開...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