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爆多次權勢性騷 環保署之狼李健育已羈押台中看守所

家寧三度90度鞠躬!一家四口交保「母20萬最高」 搭賓士車離去

高雄樋口飯糰店不搬了? 老闆娘:完美解決這1事再開心離開

充實志願士兵人力 國防部將放寬身高等限制

為充實國軍志願士兵人力,國防部近日公告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草案。圖為國軍示意圖。記者洪哲政/攝影
為充實國軍志願士兵人力,國防部近日公告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草案。圖為國軍示意圖。記者洪哲政/攝影

為充實國軍志願士兵人力,國防部近日公告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草案,開放個人因素申請不適服退伍的志願士兵,可再參加甄選重返部隊,以及放寬報考志願士兵的身高限制等,並放寬報考憲兵等單位的刺青規範。

國防部5日公告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草案;國防部說明,考量部分志願士兵因個人因素申請不適服退伍後有意重返部隊,為給予曾服志願士兵現役經核定直接轉服常備兵現役、解除召集或退伍滿一年,仍期能再參加志願士兵甄選重返部隊服役人員的機會。

國防部指出,這次草案也修正志願士兵報考人身高、刪除辨色力異常的色弱,並放寬報考憲兵、儀隊兵、軍樂兵、軍法戒護兵、陸軍兩棲偵搜兵及國家安全局、政治作戰局所屬志願士兵的刺青(紋身)等限制條件,以充實國軍志願士兵人力,因此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甄選條件及第4條附件「志願士兵體格基準」。

草案明定,曾服志願士兵現役,因個人因素申請不適服現役,經國防部、各司令部依考評結果,核定直接轉服常備兵現役、解除召集或退伍滿一年者,得參加志願士兵甄選。

此外,原先「志願士兵體格基準」規定男性身高為152公分至200公分,女性身高為150公分至200公分,草案修正為男性、女性身高為150公分以上,除男性身高限制下修2公分外,男、女性的身高均刪除200公分的上限;而在辨色力異常的限制條件,現有規定是色盲及色弱不得報考,草案則是修正為僅有色盲不得報考志願士兵。

至於特定單位的身高限制條件修正,目前國安局志願士兵的身高基準為男性160公分至195公分、女性為156公分至185公分,憲兵為男性160公分至195公分、女性為155公分至185公分,儀隊兵為176公分至200公分,陸軍戰甲車、砲車駕駛兵為身高165公分以上。

預告草案將上述身高限制修正為國安局志願士兵的身高基準為男性160公分以上、女性為155公分以上,憲兵為男性160公分以上、女性為155公分以上,儀隊兵為176公分以上,陸軍戰甲車、砲車駕駛兵為身高160公分以上。

現有規定報考國安局、陸軍兩棲偵搜兵的志願士兵,身體任何部分不得有刺青(紋身),而報考憲兵、儀隊兵、軍樂兵、政戰局、軍法戒護兵的志願士兵則規範刺青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者,且著短袖、短褲時不得顯露。

針對上述單位志願士兵刺青規範的放寬,修正草案刪除上述單位的刺青限制條件,回歸現有「志願士兵體格基準」的刺青規範,即為頭部、臉部、頸部露出圓領襯衫(T恤)領口的部位、眼皮、口、耳、腕骨以下及手掌,不得有任何刺青(紋身)或烙印;刺青(紋身)或烙印樣式,不得有幫派、粗俗與嚴重違反善良風俗文字及意識圖案。

刺青 國防部

延伸閱讀

擴大招募志願役士兵再出招 刺青、超過2米長人也歡迎

烏來觀光台車成立近百年 從伐木人力推車到觀光熱門景點

戰火未平…俄羅斯國防部稱擊退烏軍新攻勢 烏國損失多輛戰車

盼保護美國免受空襲…川普下令國防部 60天內提鐵穹飛彈防禦系統計畫

相關新聞

漢光41兵推 美退役上將任總長顧問

國軍正在進行漢光四十一號演習兵推,既有台美軍事交流模式有所調整。權威管道證實,這次兵推美方派遣前駐韓聯軍司令陸軍退役四星...

海軍中和艦與大陸漁船台中港外海擦撞 人員無傷

海軍艦隊指揮部今天表示,海軍所屬中和軍艦(LST-232)執行任務期間,於今天凌晨0點38分在台中港外海約45浬(限制水...

美媒:共軍圍台 充分準備

美國華爾街日報廿三日報導,中共解放軍已做好比以往更充分準備,以包圍台灣切斷台灣對外聯繫,迫使其屈服。

替代役備役擴大召集 放寬年限、次數、日數

為因應非常事變或戰時支援需要,內政部和國防部近日修正替代役「演訓召集」相關辦法,必要時得酌增年限、次數與日數,對象不限退...

國防總檢討:陸犯台預警時間縮減

賴清德總統任內「四年期國防總檢討」昨天公布,第一次強調建構「多域拒止、韌性防衛」的作戰整備方向,建構地面、海上、空中、太...

獨/賴清德宣布恢復軍事審判 國民黨團提公投反制

賴清德總統昨天宣布,在因應中國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之威脅方面,將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引發輿論...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