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不會規範學生從事軍事勤務 以自救互救為主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天表示,依據民防法施行細則,民防團隊戰時要配合國防軍事單位執行8項任務,並以民防總隊為主,並非是學生,因此學生不會協助,也不會規範學生從事軍事勤務,以自救互救為重點。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邀請國防部長顧立雄報告「國軍無人機運用現況與未來發展機會及挑戰,並就協助中科院推動民雄航太暨無人機產業園區的開發作業進度及概況」,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關切,近期有許多家長陳情關於學生與全民防衛動員法的關係,並擔憂學生是否上戰場,同時關切法律規定學生支援軍事勤務的範圍。
顧立雄表示,依據民防法施行細則第3條,民防團隊人員於戰時要配合國防軍事單位執行8項任務(搶修軍用機場港口、裝卸運輸軍品、對空監視及報告敵機動態等項目),「但學生不會協助,也不會規範學生從事這些勤務」,民防團隊是以民防總隊為主,並非是學生。
徐巧芯質疑,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防護團編組教育演習及服勤辦法」法規中,提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編組學校防護團,質疑學生是否要支援軍事行動;顧立雄強調,內文只提及學生編組,而非軍事支援。
全民防衛動員署長白捷隆進一步說明,依據上述防護團條例的第8條刊載,學生防護團的執勤範圍有5點,分別是「協助民防團隊擔任空襲防護、救護、消防等工作」、「協助政府機關擔任宣導工作」、「協助醫院、救護隊擔任救護工作」、「協助生產機構,擔任軍需物資生產工作」、「協助軍事、警察單位,擔任交通管制、疏導等工作」。
白捷隆說明,內文提及的「軍需物資生產工作」,指的是經濟部定義的重要物資,包含紡織品等類別。
徐巧芯則建議,相關單位應避免讓外界誤解學生會上戰場,此舉不利於政府推動民防工作。顧立雄回應,會與內政部協調學生在民防法中的主要任務,並以自救、互救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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