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雷神代表索高額費用 空軍曾抗拒
美國軍火商雷神公司遭到美司法部指控高報軍售價格,造成我方損失,已認罪協商。據相關人士透露,此次主要的弊端,是在雷神公司浮報技術代表駐台的費用上。
根據美國司法部披露線索,雷神涉虛報價格詐欺與台灣有關者,為二○一三年愛國者飛彈系統採購案及二○一七年雷達系統採購案。二○一三年為引進愛國者三型防空飛彈與愛國者二型Plus升級案;二○一七年則有樂山長程預警雷達(PAVE PAWS)第二階段維持案(二○一八到二○二二年)。
值得注意的是,二○一七年還有愛國者三型飛彈重鑑測案,當年七月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開始請美方報價,也曾洽修訂報價資料,面對的就是雷神。此案眾所周知,發生未經國安會、國防部核定即自行與美簽約,違反建案程序規定,遭監察院糾正。
而早在民進黨陳水扁政府建案採購愛國者二型防空飛彈時,不是完全走軍售路徑,幾乎都是商售,過程上下其手空間大,陸軍就曾與雷神交手,花了數百萬元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與雷神進行議約議價。
空軍接手防空飛彈後,雷神多次以派遣技術代表駐台為由,要求給付高額人事費,空軍曾一度抗拒,雷神因此取消我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國際會員資格,美國在台協會(AIT)為軍火商向總統府陳情協調,迫使空軍於二○二二年分期給付廿四億九千二百四十萬元、以為期五年的「愛國者技術代表」案,執行「以支持參與愛國者國際工程服務計畫(IESP)和現場監視計畫(FSP)」案,並換取重新參加愛國者使用國年會資格。據相關人士透露,此次弊端主要在此。
至於美國司法部案內所指二○一七年雷達系統採購案,據了解,當年與此案有涉者,是自二○一七年就開始協商的長程預警雷達第二階段維持案;二○一八年到二○二二年,要價一百一十億元台幣。此案每五年一議,第三階段甚至高達一百五十七億元。但外界披露這筆採購,究竟與雷神主導的長程預警雷達相關後續維持有關?或是同年度愛三重鑑測案有關?目前尚無法確實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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