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上兵失蹤本周三即發布通緝?按現有法規流程並非如此

金防部二膽防區陳姓上兵疑遭對岸留置,雖有立委透露其下落,但並沒有正式管道通報我方。按「現役軍人逃亡通緝暨死亡相驗案件處理流程 」規定,官兵逾假或不假離營滿6日者,應移送憲兵隊偵辦,至於發布通緝與否,則由憲兵隊報請司法檢察機關「經調查後」,再行決定發布通緝與否。
依法規官兵逃亡的處理流程,軍人不假離營24小時小時,應發布「離營通報」;逾假或不假離營滿 6 日者,則應移送憲兵隊偵辦。陳兵9日失踪,本周三(15)將屆滿6天,應移送憲兵隊偵辦。
而憲兵隊收案後,按規定應即傳喚足以證明逾假或不假官兵未在營之直屬長官或單位同袍,佐證確已逃匿無蹤,併同單位函送的佐證資料,再報請司法檢察機關經調查後,再行發布通緝。
陳兵「失蹤」樣態涉及兩岸關係,軍方屆時是否按規定「移送」後發布「通緝」?按規定軍方對不假離營者滿6日後,將之移送憲兵隊,即本周三、15日;但憲兵隊須經約詢、檢附資料後,再報請司法檢察機關「經調查後」,再由地檢署決定發布通緝與否,過程需要時間,地檢署也可能約詢聲稱知情立委採證,發出通緝的正式時程,恐非外傳鎖定本周三。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