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美軍品未及詳查 國軍收下不良品損失兩千餘萬元

國軍對美軍購品項繁雜,出現我方驗收時將有瑕疵或不符的軍備囫圇收入庫,等到需用單位領出,才發現有問題,此時卻已超過規定中的1年對美索賠期。國軍106-110年就發生此類案件達35案,造成國庫損失新台幣2161萬餘元。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周正在審議國防部112年度預算案,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等人提案指出,依國軍對美軍購案執行驗收結案管制作業要點及美國防安全援助管理手冊相關規定,軍品接收遇供補不符情形,無論交運不符情況為何,買方均可依實際情況向美國政府提出供補不符報告,索賠期限自美軍完成出庫日起1年。
提案披露,查國防部陸、海、空三軍後勤維保單位近106至110年度辦理開放式軍購,或以合作後勤補給支援協定軍購的物資驗收作業情形,其中因供補不或貨品瑕疵,超過索賠期限1年未能及時處理,而致遭美方拒絕賠償件數計35件,未獲賠償額達72萬餘美元,達到新台幣2161萬餘元。
提案引據審計部110年決算審核報告分析索賠逾期的原因,不乏因我方驗收作業採點驗方式入庫,待需用單位申領使用後,才發現有供補不符,以致發現供補不符或貨品瑕疵時機已超過交運日1年,而遭美方拒賠,國防部採購室針對各軍種品採購的督導、稽核顯有改進之處。
提案要求國防部應盡速檢討開放式軍購或以合作後勤補給支援協定軍購的物資驗收作業限制,並衡酌採購物資價值與點驗成本效益,研謀強化驗收作業程序規定,以維護軍購採購品質及權益。提案要求凍結相關預算,要求國防部提出報告經同意始得解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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