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海軍拼造艦 被揭恐有船無人且缺海勤證照

立法院完成「我國推動國艦國造政策預算資源配置及其相關問題之探討」研究,內容披露,海軍與海巡署競相建造新艦,但海勤人員短缺,按新艦成軍所需人力規劃,海軍缺339人,海巡署則還缺711人,海勤人力持有適任證書者未達6成,立法院呼籲為避免「有船無人」,相關應增募及運用現有人力,並強化訓練。
研究報告指出,海巡署推動「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規劃自107年至116年的10年間,新建4000噸以下艦艇合計141艘,其中建造35噸級巡防艇以上計91艘,另加上「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尚有15艘100噸級巡防艇未交船,至116年巡防艦總數量將增加至30艘,且船隊的總噸位數量亦將大幅增加。
而海軍於104年至109年間分別啟動「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等8項造艦計畫,新建艦艇合計44 艘,其中包含多艘超過千噸級的大型軍用艦艇,顯見我國未來海勤人力需求將增加。
但報告指出,參據海巡署及海軍提供所需海勤人力,109至116年度逐年招募員額預判資料得知,海巡署109至116年度新造艦艇所需人力合計2317人,扣除汰除艦艇可運用人力1606人,尚需增募員額711人。而海軍109至116年度新造艦艇所需人力合計1126人,扣除汰除艦艇可運用人力1465人,員額轉換需求數339人。研究建議,各造艦機關為免發生「有船無人」之問題,依艦艇汰除期程及實需,允宜妥適配置資源並增募及運用現有人力。
報告指出,我國海軍艦艇訓練制度是參考美國海軍艦艇訓練精神與施行作法採自評、自訓方式進行艦隊整合性訓練。有關船員資格、訓練模式排除《船員法》適用,證照制度仿照美國海軍採取人員合格簽證(Personnel Qualification System,簡稱 PQS)制度,可針對各類型船艇結構與設備差異性,依艦型與特性進行各項專業性項目簽證 ,所屬人員訓練經專業測驗合格後由訓練機關核予結訓證明書,便可獨立執行各項航行操控及安全值更任務,用以維持艦艇人員適任性。經海軍統計106 年至 110年截至3月底止之訓練發證成效自辦訓練合計195班次及3542人次,委外訓練合計21班次及282人次。
而海巡署為維持所屬艦艇人員適任性,依「海岸巡防機關艦船艇人員訓練測驗及發證要點」規定 ,辦理海巡艦船艇人員資格、訓練、測驗及發證等事項。經統計該署106年至110年截至3月底止的訓練及發證成效,自辦訓練合計43班次及806人次,委外訓練合計75班次及1496人次;換發證書148張,核發證書1002張,合計1150張,占總海勤人數1971人的比率為58.35%,該署現有海勤人力適任證書持照率未於6成,恐影響海勤任務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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