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迷彩野戰服換裝延宕又賠錢 國防部:已改善
國防部辦理國軍數位迷彩野戰服換裝計畫,先修訂合約卻暫緩計畫執行,不但遭判決須補償合約廠商5700餘萬元,也因此造成部隊野戰服供給不足,今天遭到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表示,已要求各軍種改善,目前野戰服各項簽約執行,採購狀況均正常。
根據審計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防部為整合軍方與民間資源,協力執行軍需生產,推動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302廠委託民間經營執行國軍各式帽服產製,但相關服裝籌補、換裝規劃未臻周延及各軍種未詳實預估採購項量,亟待研謀改善。
經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議於今(19)日通過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楊芳婉提出的調查報告,要求國防部確實檢討政策規劃與執行程序的疏漏。
監委指出,國軍服裝籌補本應有嚴密的籌畫機制,以使國軍官兵能有完整的後勤支援。但國防部辦理第二期302廠委託民間經營案,橫向聯繫嚴重不足,在尚未核定數位迷彩野戰服、配件籌補暨換裝計畫,就將「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302廠委託民間經營契約書」訂購品項中的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改以數位迷彩野戰服替代,又因國防部暫緩辦理這些換裝計畫,導致契約期間無法重新採購抗近紅外線迷彩服,產生供給不足,戕害國軍服裝籌補制度,並造成廠商虧損,須補償廠商損失的三輸狀況。監委一致認為國防部執行國軍數位迷彩野戰服換裝計畫過程確屬失當,應予糾正。
對此,國防部表示尊重,強調已於監察院查察期間,就監指導及建議事項,督促所屬依法定程序完成改善。
國防部指出,為防杜類情再生,國防部已要求各軍種詳實訂定籌補計畫,依「分年檢討需求,落實總量控管」方式執行服裝訂購,目前各項簽約執行,採購狀況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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