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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再次衝破鳥籠 選罷法3公投提案有機會綁2026大選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攸關「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法修正草案,其中主管機關應於公投案公告成立後3個月起至6個月内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目前現有4提案中,攸關選罷法的3案二階連署到明年3月31日為止,若加上戶政機關查核,及必要時補件到公告日,有機會與明年11月28日舉行的2026九合一大選「綁一起」。
按照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案連署期限截止後,戶政機關必須在60天內完成名冊查對,若查對後連署人數不足,經通知提案人必須在30天內補提連署人名冊,人數合於規定後,10天內公告公民投票案成立。
中選會目前進行中的4項公投提案中,除了「憲法法庭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規定廢止案」案,由於二階連署期限至明年1月31日止,就算加上戶政機關最多60天的查核,及必要時補件的30天,最慢在明年5月初就要公告,且必須在明年11月上旬前完成公投,確定無法與明年11月28日舉行的九合一大選合併舉行。
不過,另針對立院去年底在衝突中以舉手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人民作主志工團」也針對新法提出3項公投提案。
這3項提案,二階連署期限至明年3月31日止,若經過戶政機關查核、補件到確認,最晚可以到7月才公告公投案成立,依照先修正的公投法,將有機會合併2026九合一大選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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