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任內超徵120億 議員要求還稅於民每人發4291元

聯合報 記者余采瀅/台中即時報導

中央去年稅收超徵4500億元,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全民普發6000元,還稅於民。民進黨中市議員林祈烽表示,台中近年共超收120億餘元,盧秀燕應比照中央辦理,普發現金給市民,以台中市281萬市民計算,平均1人可以拿回4291元,減輕市民負擔。台中市財政局指出,108至110年度歲入決算數雖逾預算數,但108年度決算尚短絀48億餘元,109、110年度決算首見賸餘,為健全財政,須全數用於還債。

林祈烽統計,盧秀燕自108年上任迄今,每年的總預算歲入都有超收,108年決算超收41億7908萬6839元、109年超收56億3686萬5038元、110年則是超收22億4376萬2504元,111年度決算尚未公布,但依往年決算,應該也是超收,總計盧市長過去4年執政,合計超收稅金超過120億元。

林祈烽表示,市府超收的錢,多以稅課收入和罰款及賠償收入居多,其中108年稅課收入超收41億4311萬餘元,罰款及賠償收入超收10億6159萬餘元;109年稅課收入超收42億9772萬餘元,罰款及賠償收入超收12億4712萬餘元;110年稅課超收12億4489萬餘元,罰款及賠償收入超收12億9293萬餘元。此外,規費收入也是台中市政府超收預算的項目之一,從108年到110年,超收金額也逾14億餘元。

林祈烽說,政府對人民超收稅金,發還給人民是天經地義的事,尤其是超徵的稅收,本來就該還稅於民,他要求盧市長應比照中央,將過去4年超徵的稅收還給市民,如以台中市現有的281萬市民來計算,平均一人可分得4291元,請盧市長能苦民所苦,普發現金、還稅於民。

台中市財政局表示,台中市自99年合併升格直轄市以來,為縮短城鄉差距,積極投入各項重大市政建設,總決算年年差短,需以賒借收入彌平。

財政局提到,108至110年度歲入決算數雖逾預算數,但108年度決算尚短絀48億餘元,而109、110年度決算首見賸餘,賸餘數雖分別近5億元、6億餘元,為健全財政,須全數用於還債。經統計,市長盧秀燕執政4年來,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決算數已從107年底接任時的1258億元,下降至110年底的1176億元,代表台中財政狀況日漸改善,逐步落實「建設更多,舉債更少」的目標。

台中近年共超收120億餘元,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林祈烽建議,台中市長盧秀燕應比照中央...

台中市 盧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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