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友酒後對女護理師襲臀判6月 法官理由:耗損醫護資源
在某國立醫院住院的陳姓病友請假外出飲酒,酒醉坐躺醫院門口,曾姓護理師協助他返回病房,陳卻拍打曾女臀部,被控性騷擾罪;台北地院認為,護理師事後要結伴給藥,陳的行為耗損醫護資源,判他有期徒刑6月。
陳因慢性病在醫院6樓住院,2023年9月8日向醫院請假外出,卻與友人相約飲酒,同晚20時許喝醉後,一個人坐躺在醫院前。
曾姓女護理師發現陳的行蹤,協助陳返回病房,陳卻乘曾女查看隔壁床病人不及抗拒之際,徒手拍打曾女的臀部2下,曾女向警方報案,檢方對陳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時,陳認罪。
法官認為,陳在住院期間,不思靜養復原,反與友人外出飲酒至泥醉,後因酒醉而犯案,傷害護理師及醫護人員的人格、職業尊嚴。
判決指出,陳姓病友的行為雖未違反醫療法,不過,他性騷擾護理人員的舉動,勢必造成醫護資源無謂的耗損,例如從此護理師就要結伴給藥,陳也增加護理人員照顧及心理上的負擔,還影響其他病患公平就醫的權益,不宜輕縱。
判決說,陳姓病友犯後雖坦承犯行,但推稱因酒醉而全無記憶,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或道歉,審酌他國中畢業、已婚、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量處陳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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