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衛福部只管菸彈不管載具 醫學會說重話:明顯規避責任

聯合報 記者許政榆/台北即時報導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昨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第4次協商,但衛福部國健署卻態度大轉彎,堅持回到政院版本,並將加熱菸(菸體)、加熱菸組合元件(載具)拆成兩部分,只管前者,後者則推給經濟部,認為那是「3C產品」,遭立委質疑「背後受到什麼壓力」。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今也發出聲明,直言「憂心加熱菸、電子煙管制不完善,將成為健康風險一大破口」,呼籲政府從源頭立法做好妥善管理。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聲明指出,近年加熱菸、電子煙透過行銷包裝手法,打入青少年族群,企圖用潮流廣告方式,使青少年不知不覺中接受電子菸吸食,後續有很高比率將成為傳統菸品吸食者。世界衛生組織(WHO)已明確闡述,電子菸具有成癮性,需要進行管制。同時,因吸食加熱菸、電子菸導致的急性肺損傷、呼吸衰竭需入住加護病房,甚至死亡的案例也多所發生。

聲明指出,本會長期治療民眾肺部疾病,對於吸菸造成民眾健康危害「深惡痛絕」,政府著手修法,以便有效管制菸品使用,深表認同,但據聞政府將加熱菸管理「分開不同主管機關」,之後恐產生加熱菸載具由經濟部審查,本體貼上「安全驗證標章」,可公開陳列展示,無購買年齡限制,衛福部只審查菸彈成份是否有害,「對於加熱菸品所產生可能的危害健康物質,卻無明確管轄單位」。

聲明指出,本會一向支持政府菸害防治的作為,但擔憂「加熱菸及電子菸管制不完善,將成為民眾健康風險的一大破口」,盼政府相關單位能夠體察民意,呼應醫療專業的意見, 從源頭立法做好妥善管理,才能為民眾健康主動把關。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昨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第4次協商,但衛福部國健署態度大轉...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王鶴健接受電訪表示,加熱菸及載具如同「槍與子彈」,買載具一定要有菸裝進去才能使用,兩者必須要同時管制,「政府要分兩個單位管轄,很明顯是規避責任」,強烈呼籲政府應該要有所作為並統一管理,避免未來成多頭馬車。此外,臨床上早已觀察許多年輕人出現不明原因肺炎,一問病史「才知偷用電子加熱菸」,顯現年輕人根本不知吸電子加熱菸嚴重度,而造成嚴重肺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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