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農業部該關注弱勢的酪農了

聯合報 曾志超/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近來因2025年紐西蘭液態乳全面零關稅事件,讓大家開始關心台灣的酪農業的發展。酪農在產業鏈中承擔最大的風險,不僅受到外國進口低價乳品競爭,在國內市場還受到大型品牌商剝削,政府卻視若無睹。

乳牛偏好低溫乾燥的環境,台灣卻高溫且潮濕,牧草等飼料高度仰賴進口,欠缺發展酪農業的環境。但經過多年不斷的努力,克服環境問題,提升乳品品質與加工技術。每頭牛的平均產乳量已經逐漸追上先進國家,乳品品質並深受肯定。

尤其台灣乳品運送距離短,交通十分便利,生乳採集後,一天內鮮奶即可快速上架,可謂是全球最速。反觀其他產乳國家在國內上架約需2到3天的時間,更遑論出口經海運至台灣需數十天之久,新鮮度難與國產鮮乳相比。

然而,國內市場環境不健康,導致酪農處於極為不利的地位。酪農負責生產最重要的生乳,再交由乳品加工廠進行高溫殺菌與包裝處理,最後送到通路銷售。其中統一、味全、光泉及義美等四大品牌掌控國產八成的市場,身兼加工廠與品牌商,對於市場有極大的影響力,而酪農多屬中小型農場,難與寡占的品牌商商議。

首先,不平等收購契約:過去就有知名品牌商在生乳收購合約書中,要求生乳獨家供應給該品牌,酪農戶雖可自行處理配額外的生乳,但不得交給同屬該公司的其他酪農戶,也不能自行加工,更不能自創品牌生產與該公司同性質的乳製品販售,被公平會判定違反公平法。目前雖有所改善,但仍有許多不合理的條款,例如:生乳標準只接受品牌商的實驗室的檢驗,排除第三方實驗室的檢驗結果;簽訂的契約期過短,待鮮乳價格一下滑,就拒絕與酪農續約,風險幾乎全由酪農承擔。因為生乳保存期極短,酪農明知收購契約不對等,也只能被迫簽署。

其次,生乳收購價格無法反映成本: 《畜牧法》第 35 條第一項規定: 「中央畜產會得設置生乳價格評議委員會訂定乳品工廠生乳收購參考價格,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該委員會由乳品業者代表、酪農代表、專家學者與畜產會代表所組成,並以酪農生產成本的9大原物料為計算基準。雖明訂具體的衡量標準,但因大型品牌商有極大的影響力,不斷干預收購價調整,即使近年來原物料大漲,且國際運費飆漲,收購價格調整相當有限。

第三,產品過於單一:我國生乳超過八成都是製成鮮奶,調味乳、發酵乳與保久乳比例偏低,乳酪與奶粉等產品更是微乎其微。當冬季生乳供給過多時,供需失衡問題嚴峻。

由以上分析可知,現行的鮮乳上下游產業鏈有相當大的不對稱關係,有賴農業主管機關協助弱勢的酪農,例如:訂立生乳收購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及定型化契約範本,以維護雙方的合理權益,分散酪農風險;生乳收購價格也應確實反映成本;輔導酪農自創具特色的小農鮮奶品牌,降低對大型品牌廠的依賴;擴大鮮乳以外的產品,鼓勵成立乳酪、乳粉、奶油及煉乳等乳製品加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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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已於8月1日升格為農業部,人事與經費均大為擴增。盼農業部能正視弱勢酪農的發展困境,並積極輔導轉型升級,而不是消極的縮減產業規模。否則再加上紐牛2025年零關稅的競爭,將使更多的酪農退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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