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期恢復一年 行政院今天正式核定公告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在院會核定,2005年後役男的義務役期恢復至1年,全案今日完成國防、內政兩部會銜公告,並自公告日生效。後續將依法定程序送請立法院程序查照。
國防部今在行政院會報告「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20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自2024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蘇貞昌指示有關部會依總統指示,做好相關配套措施,並妥適規畫徵兵作業,務必達成強化全民國防總體戰略目標,讓義務役這一年更有意義、更加安全。
公告內容包括,
一、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二、中華民國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三、中華民國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國防部指出,自2024年起,義務役入伍訓練參考先進國家新兵訓練作法,以實戰化為核心,藉科技手段輔助訓練,由現行5周延長為8周,調增課程與提升訓練強度,精進役男單兵戰鬥技能。
1年役期役男部隊服役期間,除接受「駐地專長、專精管道、兵科基地及聯合演訓」等完整訓練,並增加「中、高級專長,新式武器與裝備及民防訓練,城鎮戰及連、營戰鬥教練與作戰計畫演練、漢光演習、民安演習」等訓練,使其具備執行守備與民防任務軍事技能,確保家園安全的能力。
此外,為使役男履行國民義務之際,能兼顧家庭生活開支,國防部表示,考量評估役期長短與就業影響,以志願役各階本俸為基礎,並支給專業加給,調整1年期義務役薪資,以二兵為例每月支給20320元,有利在營期間安心服役,4個月軍事訓練役則維持現行薪資6510元。
為使役男能將服役年資累計在職涯退休年資,將由勞動部研議修正勞工退休金等相關法規;同時由教育部與各大專院校溝通,研訂彈性修業制度,讓學校與役男可以達到雙贏,讓役男做好人生規畫,可以及早投入職場。
國防部表示,義務役役期調整為國家重大施政,深受國人及各界關切。面對未來嚴峻區域衝突與挑戰的變局,依「兵役法」第34條回復徵集1年役期義務役,可建立適足的防衛戰力,展現中華民國堅定捍衛自由民主價值的決心,確保國家永續發展及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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