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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中國大陸雙執業律師,專研兩岸婚姻、繼承與財產法律,擅以生活化方式解析複雜的兩岸家事糾紛,現為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所長。

兩岸律師楊軒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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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中國大陸雙執業律師,專研兩岸婚姻、繼承與財產法律,擅以生活化方式解析複雜的兩岸家事糾紛,現為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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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帶著8歲獨生子搭乘郵輪出遊,不幸遭遇船難,全家三口均罹難,且無法確認死亡先後順序。究竟父母與子女之間能否互相繼承遺產?兩岸法律對此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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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跨境結婚必看!未達法定年齡引身分登記危機 律師曝3隱形爭議

結婚不僅是情感的昇華,更是嚴肅的法律行為。為了確保當事人具備足夠的心智與社會成熟度,兩岸法律皆針對「法定結婚年齡」設有明確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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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近日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受矚目的變革即是「刪除兄弟姊妹特...

兄弟姊妹特留分將刪除!律師提點「 不等於沒繼承權 」:單身少做1步驟手足一樣分

法務部近日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受矚目的變革即是「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以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型態並尊重立遺囑人的自主意願。此外,為兼顧實質公平,草案增訂「特別貢獻」制度,對於照護高齡長輩、或對家業出錢出力的繼承人,未來可能繼承較多遺產。 刪除手足「特留分」不等於刪除「繼承權」 雖然草案擬刪除手足特留分,但不代表手足喪失繼承權,兄弟姊妹依舊是法定第三順位繼承人。因此,單身或頂客族若想自由分配遺產,關鍵仍在於「是否留下清楚的遺囑」。 草案擬新增「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 此次修法推動台灣繼承體制邁向「尊重自主」與「考量實質付出」。然而,權益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不論是想自主規劃遺產,或者長期辛苦照護長輩而希望在分配時獲得補償,都不能只是被動等待。 兩岸律師楊軒廷呼籲:主動規劃才能保障未來 單身與頂客族仍應主動立下清晰、具法律效力的遺囑,才能真正落實個人意志。另外提醒有意主張「特別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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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偏心給長子300萬結婚買房!父親死後留遺產小兒子「1依據」逆襲全數繼承

許多父母在子女結婚或買房時會給予金錢資助,但若子女間獲得的金額不均,往往在日後引發遺產分配爭議。以一名父親為例,在長子結婚時曾贈與300萬元,父親過世時留下300萬元遺產,次子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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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的健康問題被公開,更演變成藍營內部互撕局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馬英九親屬聲請「 輔助宣告 」引關注!律師點破2大宣告差異:晚年別任人擺佈

近日前總統馬英九的親屬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究竟什麼是輔助宣告?我們應該如何提前做好準備,以免晚年失智時,只能任由他人決定自己的人生。

3262 產經
立法院近期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新法已於5月...

毒駕酒駕別想僥倖!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三讀擴大範圍 高雄祭「 預防性羈押 」成全國首例

立法院近期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新法已於5月13日公告、15日正式生效。未來涉犯毒駕、酒駕、兒少性剝削、詐欺及組織犯罪者,只要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行之虞,檢察官即可聲請羈押,直接隔離重度危險源。

628 產經
台灣民法對於配偶的權益保護具備強烈的剛性色彩。依照台灣法規,配偶為當然繼承人,當...

頂客族驟逝留900萬...沒小孩遺產公婆有份?律師:保障配偶最好要有避險機制

一名頂客族壯年不幸身亡,遺下新台幣900萬元財產,丈夫雙親健在,但兩人並無子女,究竟在臺灣與大陸不同的法律框架下,配偶與公婆之間該如何分配這筆遺產? 臺灣民法:優先保障配偶,體現「經濟保底」精神

20077 產經
誠信是關鍵!台灣民法針對重情節不誠信行為設有懲罰機制,繼承人得自掏腰包幫亡夫還債...

藏珠寶被撞見!夫留鉅債妻想私吞遺產 律師:這1招讓對方全賠

一名男子過世後留下鉅額債務,其妻子因一時貪念將丈夫留下的名貴珠寶私藏,並向債權人謊稱丈夫並未留下遺產。不料幾個月後,妻子攜帶珠寶變現時,意外被債權人撞見。債權人可以如何主張權利? 隱匿財產 臺灣法律令繼承人全賠 依臺灣民法規定,這類隱匿遺產情節重大的行為將觸發懲罰性機制,妻子將喪失「有限責任」的保護傘,從原本僅需就遺產範圍內還款,轉為必須以自己的私有財產,為丈夫的債務負起「無限清償」責任。 繼承遺產 大陸採無條件有限責任 同樣場景若發生在大陸,法律邏輯則截然不同。大陸《民法典》採取「無條件的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並未設有因不誠信行為而喪失限定責任的條款。即便妻子惡意隱匿財物,法律上仍保障其僅需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度還款。換言之,債權人追討上限僅止於那些珠寶,無法進一步要求妻子自掏腰包。

2022 產經
新北地方法院書記官「小芳(化名)」指近5年書記官離職率極高,報到率屢創新低,甚至...

離婚財產分配不再是一人一半?律師:沒盡扶養義務者、法院有權裁定不分

以新北地方法院的一起判決為例,丈夫與阿美妻子結婚30餘年,丈夫結婚後期收入不穩且不負擔家計,甚至對妻兒暴力相向後離家,未盡扶養義務;反觀妻子則獨立經營美髮事業撐起家計。法院認定,剩餘財產分配的正當性基礎在於夫妻共同協力,若一方對家庭毫無貢獻卻能坐享其成,將有違公平。

8822 產經
現行民法第1030條之1雖有「顯失公平」可調整或免除的規定,但實務上門檻極高。離...

妻酗酒家暴晚年失能夫...仍能分一半遺產?律師:法院認定全職主婦「早年付出」有功

新北地院日前審理一起夫妻財產分配案,丈夫病重時遭妻子酗酒施暴,子女主張母親對家庭無貢獻,要求免除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然而,法院認定妻子早年曾兼差工作,日後轉為全職主婦,讓丈夫無後顧之憂,其對家務的早期付出已構成法律上的協力,最終判決丈夫的婚後財產仍須對半分給妻子。 法律保障對等權:非「不務正業」難動分配比例 現行民法第1030條之1的核心精神在於肯定「家務價值」。法律預設夫妻雙方對財產累積貢獻相等,除非能證明一方長期不務正業或浪費成習,否則單憑晚年行為不檢,難以全盤否定其數十年的操持之功。在法律的天平上,財產分配多以「平均」為原則,調整或免除則是極少數的例外。 修法放寬裁量權:未來判決將更趨向「實質公平」 值得關注的是,立法院於2020年底已修正民法相關條文,放寬了法院介入調整的標準。新法列入無貢獻或協力等具體指標,賦予法官更多權力審酌個案。這意味著未來類似本案中「晚節不保」或對家庭疏於照料的情形,法院將有更明確的法律依據進行酌減,避免一體適用導致的顯失公平現象。

264 產經
民法第1149條的架構下,遺產酌給的保護對象僅限於「生前受被繼承人繼續扶養之人」...

照顧獨居鄰居拿不到遺產?律師提醒「善心不等於繼承權」

青年「阿明」長期無私照顧鄰居獨居老人「老陳」,不僅陪伴其生活起居,更自掏腰包支應其開銷。老陳過世後,阿明是否能分得遺產?這引發了兩岸法律關於「遺產酌給請求權」的深度討論。 台灣法律:僅限「生前被扶養者」 依照台灣民法第1149條,遺產酌給的對象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換言之,法律保障的是「被照顧的人」。案例中,阿明是「照顧者」而非「被照顧者」,在台灣法律架構下,他無法請求酌給遺產。 大陸法律:重視扶養事實的彈性 反觀大陸《民法典》第1131條,其規定較具彈性。除了被扶養人外,「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同樣享有分配權。這意味著阿明這類長期付出的照顧者,在大陸法律環境下,有機會主張酌情分得遺產權。 兩岸律師楊軒廷籲:預立遺囑才是保障王道 若有心將遺產留給長期照顧自己、卻無血緣關係的人,最保險的做法是趁意識清楚時,透過專業律師協助預立遺囑或進行遺贈規劃。 單憑『扶養事實』在法律上的認定仍有其侷限與爭議,提早規劃才能確保生前的遺願確實履行,避免讓照顧者的善心,最終在法律面前落空。

530 產經
《民法》採行嚴格的「登記婚」制度。即便雙方已求婚成功、同居多年,且具備書面契約與...

情侶同居多年算夫妻?律師:沒去戶政事務所絕對無效

一對愛情長跑多年的情侶,在求婚成功後,隨即展開甜蜜的同居生活。對親友而言,兩人早已是公認的佳偶;但在法律制度上,是否承認婚姻效力,兩岸有著截然不同的規定。

889 產經
遺產特留分議題引起討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遺產全給配偶可行嗎?法律設特留分防線 律師解析:繼承人皆有保障

隨著高齡化社會與兩岸往來頻繁,遺產繼承糾紛屢見不鮮。當丈夫留下一紙遺囑,表示要將財產全數留給妻子時,其他繼承人究竟能否爭回屬於自己的那一份?

1008 產經
現行《民法》雖然將配偶定為「當然繼承人」,但實務上配偶必須與各順位血親(如子女、...

結婚30年房產竟要分大伯小姑?律師揭密:頂客族配偶繼承權大危機

結縭三十年的老先生病逝,留下與妻子合力購置的自住宅。由於老先生父母已歿且膝下無子,老太太在處理遺產時驚覺,竟須與平時鮮少往來的「大伯、小姑」共同繼承。這類在高齡少子化社會層出不窮的爭議,正敲響了民法修正的警鐘。

2324 產經
楊軒廷律師指出,宗教團體若長期以私人名義管理公帳,一旦發生代表人更迭或過世,極易...

僧人過世 622 萬存款竟非遺產!法院判決關鍵:資金來源全指向信徒捐款

靈鷲聖山圓明講寺創建人陳玟臻(法號釋法宗)過世後,繼承人指控寺方人員冒名提領,其名下銀行帳戶之622 萬餘元存款,要求寺方賠償,法院怎麼判?

3132 產經
依台灣民法規定,如果解除婚約是因為對方的過失(例如:與他人交往、無故毀約、拖延婚...

準備婚禮大花錢對方卻變心?律師點破:掌握求償細節是贏回權益的關鍵

訂婚後被「兵變」?解除婚約能要回賠償嗎?兩岸法律大不同! 相愛的兩人訂婚後,男方當兵期間,女方突然變心、甚至無故拖延婚期,男方為了婚事投入的大筆金錢與付出的真心,難道只能自認倒楣嗎? 台灣法律:保障相對全面

672 產經
台北捷運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打手心算虐童?4寶媽捷運管教遭毆頭 律師:路人揮拳已踩傷害罪紅線

770 產經
新莊12歲女童墜樓案牽扯家暴與霸凌疑雲,律師指出若無明確數位證據,法律上極難證明...

家暴還校園霸凌…新莊12歲女童案真相?律師揭校園霸凌定罪最難跨越的因果門檻

新莊12歲女童墜樓案震驚社會,當墜樓事件如果並非單純意外,而是指向家庭暴力或校園霸凌的深淵時,司法該如何介入? 新舊傷痕揭示的家暴悲歌 根據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成年人施以凌虐足以妨害其身心發展

1225 社會
在台灣的《民法》體系下,收養關係並不會因養父母死亡而自然消滅。圖/AI生成,非新...

養父母過世還能認祖歸宗嗎?律師:台灣靠「司法溫情」解套

當一名男子在養父母相繼離世,整理遺物時意外揭開身世之謎,並成功尋回生母,他希望能與生母恢復法律上的血緣關係。但在養父母已過世的情況下,他是否仍能如願? 臺灣法律:司法溫情,仍可向法院聲請終止 在台灣的《民法》體系下,收養關係並不會因養父母死亡而自然消滅。養子女若希望與生父母恢復權利義務關係,必須先終止收養關係。本案中,養父母都已過世,依照現行規範,無法進行「協議終止」,但仍可向法院聲請「許可終止」,進而恢復與生母的法律親子關係。 大陸法律:養父母死亡後,收養關係即固定不再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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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諾德在眾人期盼中成功爬上台北101。本報資料照片/記者季相儒攝影

極限運動還是職安毒藥?工傷協會指霍諾德攀101:名人無防護恐引雙標危機

美國極限攀岩家 Alex Honnold(霍諾德)徒手攀登台北 101,全程無繩索、無防護並同步直播,引發全球熱議,也讓台灣社會開始思考高風險活動的法律責任與職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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