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簽署「不劈腿保證卡」約定若涉通姦就要賠償一百萬等規定,法界人士說,只要約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未來若真發生通姦,另一方確可依法請求一百萬的民事賠償,但法官的裁量空間很大,也可裁減賠償額度,一切需視實際情況而定。
法界人士說,如果約定違背公序良俗即屬無效,例如偷情者約定一周要做愛多少次等等,像「不劈腿保證卡」的約定內容是否有違公序良俗,不同法官可能有不同看「法」,但就保證卡內容看來,其中很多與現行法律規定並無多大差異,就算未簽約定,結婚後本來就不能劈腿,如果一方通姦,另一方除可提出告訴,也可提民事賠償,這些權利是原本就具有的,簽不簽「不劈腿保證卡」都無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