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施姓木材業者打傷老婆,兒子看不下去,在他工廠鐵捲門上噴漆,指他「打某豬狗不如」,他憤而打官司請求撤銷贈與兒子價值一千五百萬元的四筆土地,一、二審勝訴,兒子表示要再上訴,施姓男子嗆兒:「奉陪到底,爭個天理。」
施姓男子受訪還說:「這個門我永遠不會修理,要留著當教材,告訴別人,家中若有產業,絕不可太早放手。」他兒子表示,父親打母親被依傷害罪判刑三個月、易科罰金確定,為了他噴漆一事,父親還告他公然侮辱,地檢署不起訴;現在民事庭卻認定他辱侮父親,要求他返還土地,沒有道理。
施姓男子是在前年七月,為細故拿電話筒打傷妻子。他在民事告訴指出,事後兒子在他工廠的鐵捲門上,以紅色噴漆噴寫「打某(施)豬狗不如」。昨天他透過律師李永裕表示,兒子還當著員工的面罵他「俗仔」,並以工廠的廣播器廣播,要他「跪好,跪下了就不要再起來,不然會很難看。」
施姓男子受訪說,兒子連續三天到工廠滋事,砸毀電梯、開堆高機企圖衝撞他,他三度下跪求饒,兒子仍不鬆手,他才決心告兒子,要求依民法收回已贈與兒子的產業。
李永裕表示,父告子公然侮辱的刑事部分雖不起訴,但施聲請再議後,高雄高分檢發回續查,今年六月,地檢署已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起訴他兒子。
施家親友昨晚表示,子女多看不慣父親打母親,有關他兒子要他下跪等事,應非事實。
法官認為,罵人連豬狗不如,足以貶損人格,此案噴漆的場所符合「公然」要件。子女對父母失和,應好言規勸,怎能因為父親打母親,便在門上噴漆侮辱父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