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民高世鴻冒用他人身分到雅虎奇摩拍賣網站登記網拍,被冒名者發現帳戶有不明款項且成為銀行警示帳戶,報警處理,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依偽造文書罪判他有期徒刑一年。
高世鴻(46歲)曾在一王姓老闆的公司任職,去年5月與老闆發生不快而離職,隨後在7月間以王姓老闆的名義、行動電話號碼、公司地址當資料,上雅虎奇摩網站登記兩個帳號拍賣物品,網拍的銀行匯款帳戶也用王姓老闆設在第一銀行鳳山分行的帳戶,後來有5名網友上網購物,也把錢匯進這個帳戶。
網友匯款後,遲遲等不到賣家寄的物品,其中一人氣得到奇摩拍賣網站給王姓老闆極負面評價,另一名陳姓網友報案,王姓老闆的一銀帳戶就被列為警示帳戶。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全案後,判高世鴻偽造文書罪、妨害信用,處有期徒刑一年、拘役80日,拘役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