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男子范青全不滿女友黎青嫻避不見面,元旦將女友騙出來,開車路過北港北辰派出所時,女友趁機逃跑,被范抓住在警所前刺一刀,范隨即被警察逮捕,范雖辯稱刀子是自殺用,放在口袋不慎刺穿褲子再刺中女友,但不被法官採信,昨天被雲林地院以殺人未遂等罪判處6年,執行後驅逐出境。
31歲范青全與29歲女友黎青嫻交往1年多,去年底女友鬧分手避不見面,范元旦到虎尾找女友朋友單秀芳詢問下落,被大樓管理員制止,他和另兩名男子從住處浴室窗戶爬入,用繩子捆綁單及室友,以刀子要脅單約黎出來。
單秀芳被迫和黎女相約當晚在北港鎮麥當勞見面,隨後范開車押單女赴約,當黎青嫻開車載2歲嬰兒抵達時,范鑽入女友車子乘客座,用刀架在脖子脅迫她開回虎尾,途中,范讓單秀芳及嬰兒下車,並恐嚇女友。
當車抵北辰派出所附近,黎女加速冒險逆向,把車子開到門口,跳下車大喊救命往警所衝進,但仍被范抓住,扭打在地,值班員警王志堅聽到求救聲,和另3名同事衝出壓制,當時黎女捧住腰際傷口,血流滿地。
范青全辯稱單女好心替他約女友出來,刀子是談判不成自殺用的,沒想到在和女友拉扯時,放在口袋的刀子刺穿褲子再刺進女友腰部。
經勘驗他的褲子並無破洞,且以刀子所放的位置、高度,也與黎女傷口不符。黎青嫻回憶仍心有餘悸,她原在斗六工作,後來到四湖鄉幫人照顧小孩;傷口癒合,陰影仍在,她開庭時拜託法官重判,只因她與范在越南認識,擔心將來范回越南,會找她家人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