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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擷取自盛治仁部落格 |
文建會前主委盛治仁被跟拍與主播李文儀用餐,世貿中心國貿大樓副總經理潘應辰上網PO文指盛治仁「最喜歡的人就是李文儀」,疑有曖昧關係。台北地院昨判決潘應賠償盛治仁廿萬元慰撫金,並在部落格道歉。
法官指出,潘應辰並非文建會員工,卻匿稱「文建會包打聽」在部落格留言,使人誤以為他是文建會員工,製造盛治仁負面形象,屬惡意評論。
前年六月,盛治仁被平面媒體拍到和女主播李文儀在台北市內湖用餐,餐後盛治仁開車送她離開。盛治仁後來在部落格寫了一篇「吃飯被拍」文章,表示當晚還和陳姓女名嘴去看戲,澄清是朋友單純聚會。
隔天潘應辰在該篇文章下回應標題「偷雞不著!」,內容稱「文建會上下都知道你一心要任用李文儀當機要,聽奧的人也知道你最喜歡的人就是李文儀,必須周末把妻小丟在家裡去內湖吃飯?你對她沒有非份之想?還有厚膽寫這文章。」
盛治仁認為文章不實,提出刑事誹謗告訴和民事求償、回復名譽。法官認為,潘偽裝成文建會員工在網路發文,使人聯想已婚的盛治仁對李文儀有逾越社交情誼的關係,已侵害盛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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