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擎是我的,車牌是妳的,擋泥板是他的」,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一隊昨破獲以黃柏文為首供4名嫌犯,涉嫌利用機車行做掩護,購買肇事等機車借屍還魂販賣,訊後依竊盜罪嫌分別送辦。
警方呼籲民眾購買中古車,要請熟識或從事機車修護友人陪同外,也可上網搜尋核對行車執照的型式或引擎號碼前代號,先輸入公路總局、監理服務、機車型號查詢、廠牌、CC數、型號,確認是否贓車;另2007年7月份以後每部機車除了有引擎號碼外,又登打一組車身號碼(車架號碼),均要核對,以免買到贓車。
縣內汽機車失竊高,警方針對縣內中古汽機車行進行核對車輛各項零件、樣式、顏色、車身號碼,找出可疑車輛追查。
警方查出34歲的黃柏文在高雄市小港經營龍旗機車行,收集許多人頭身分證,使用他太太32歲陳春足證件,作為購買不堪使用、報廢車輛、肇事車輛機車過戶,有的民眾甚致莫明其妙名下多了一輛機車。
買入機車後,將行車執照、車牌、引擎號碼留著,再自行或向竊盜集團下單竊取同廠牌機車,改裝後交由胞弟32歲的黃柏仁及48歲的黃俊榮,以每輛1至3萬元不等價格賣給不知情民眾,獲利上百萬元。
警方昨天持搜索票前往機車行搜索,查扣21輛機車,其中14輛已找到被害人,被害人接獲通知,發現愛車已被改得面目全非,引擎、擋泥板、車牌已四分五裂,還得與其他被害人協商才能找回愛車,痛罵嫌犯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