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市呂姓婦人不滿陳姓男友分手後另結新歡,去年8月到10月間兩度到男友住處放火,還在門口張貼「死亡日」等恐嚇紙條,板橋地院昨依放火與恐嚇罪判處呂婦有期徒刑3年2月。
判決書指出,疑似罹患精神分裂症的呂姓婦人(45歲),不滿陳姓男友分手後,隨即與一名安姓女子交往,認為陳在交往期間沒有好好照顧她,分手後又另結新歡,去年8月20日到陳的住處恐嚇說要放火燒屋、潑硫酸。同年9月12日,呂又到前男友住處點燃報紙放火,還貼紙條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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