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滕姓男子與蔡姓女友分手後,滕要求討回先前代墊兩人到韓國旅遊費用,接連數度傳簡訊「賤女人,限你一周處理,不然看你狠還是我狠,不要臉的女人」等恐嚇字眼,昨天被判拘役80天,可易科罰金8萬元。
判決書指出,30歲滕姓男子與蔡姓女子原為男女朋友,去年12月1日,兩人到韓國5日遊,滕原本很愛她,還代墊2萬元旅費,但在韓國時細故吵架,形同陌路。
回國後,滕姓男子為討回代墊旅費,但蔡女又不理他,滕男氣到不行,12月16日傍晚先傳簡訊大罵「賤女人,限你一個禮拜處理完,不然看是你狠,還是我狠!不要臉的女人」。
蔡女仍不理他,他又接連四天發送恐嚇簡訊「你錢不還,到時候不要等出事情,才在你家哭爸」等給蔡女及她母親,蔡母看了怕女兒遭遇不測,主動約滕到台中縣清水分局派出所商談,才知道是女兒與他出國,兩人為了旅費翻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