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日前參加三三會時,會中有企業主對於陸委會主委內定由前台聯黨立委賴幸媛出任一事,表達對兩岸經貿開放腳步可能放緩的擔憂,且對馬英九所說適度放寬投資上限的「適度」兩字,也有意見。但馬英九僅回答,520還沒到,內定經濟部長尹啟銘已著手研擬相關辦法,企業界無須過度擔心。
緊接著,準行政院長劉兆玄也表示,放寬企業赴中國大陸投資40%上限,需有中性配套措施。即將接任經濟部長的尹啟銘也說,鬆綁投資上限旨在結合兩岸產業,共同進行全球布局,投資上限與產業別限制有若干關聯,須通盤考量,此事沒有具體時間表,新內閣會在上任後儘速處理。
之後,尹啟銘又表示,為貫徹馬蕭競選政策,經部將跨部會協商鬆綁登陸投資40%上限與產業別管制,同時也會一同討論開放大陸資金來台投資產業,藉此可望建立兩岸產業策略聯盟,並且吸引跨國企業加入,有利台灣產業進行全球布局。
如此看來,如何協助台灣產業進行全球布局,尤其是透過與中國大陸產業聯盟,會是經濟部重要的政策之一。目前,在國際產業合作上,比較常見的方式是透過價值鏈或供應鏈分工的形式進行;但隨著企業定位與發展角色的改變,便會出現企業間相互投資或分割併購的情形。但在這類的聯盟或併購需求日多的趨勢下,許多國家對於跨國投資與併購的規範反而愈趨嚴格;主要的理由是現在許多併購資金來源為各國政府所控制的主權基金,或者併購商為他國政府所轄之企業。
在中國大陸收購優尼科計畫,及杜拜港口世界公司(DP World)收購六個美國港口經營權計畫不成後,美國於去年7月,通過了「2007年外商投資與國家安全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and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2007,FIN-SA);新法案對外資併購的審查,訂出更為複雜的程序規定,並擴大了審查的範圍和強度。同樣地,日本亦於去年10月頒布新規定,從嚴審查跨國併購案,特別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敏感性產業,日本政府將擁有否決該類跨國併購案的權力。另外歐盟也正研擬主權財富基金相關規範,將要求此類基金公布它們希望投資的資產類別、投資決策的標準,以及它們的投資分布。而中國大陸的反壟斷法也明確地加入了國家安全審查規定。
未來台灣無論是面對本國企業對外投資,或陸資與外資來台投資併購,均將愈趨頻繁與複雜,配套措施與機制勢須重新設計。目前政府的運作方式,是比較剛性的作法,利用簡單一刀切的規定;結果想管的管不了,不該管的企業只能坐視商機流失。馬英九強調,未來兩岸經貿政策將是在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採「原則開放、例外管理」;實務的運作上,所謂例外管理,應不是鉅細靡遺地羅列出禁止項目或技術而已,而是建立一套透明有效的管理審查機制。
好的及有效的管理審查機制,可以創造雙方企業及政府三贏;例如,過去中國大陸聯想併購IBM個人電腦案,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審查結果,答案不是通過或否,而是與聯想協商,修改相關交易條件。結果以現況來看,當初的決議,既滿足了聯想與IBM的商業利益,也顧及了美國國家安全的考量。
也許大家會有疑慮,這樣的管理審查機制,是否會將例外管理變成普遍管制?就目前美國CFIUS的運作機制而言,基本上是不會;美國外商投資與國家安全法案不僅規範了審查期限,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私人商業利益與國家安全對話的平台;這正是目前我們最迫切需求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