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煊說得好,如果監察院不能六親不認,那豈不是成了人家口中說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嗎?他要的監察院,就是眼中沒有平民與權貴之分的監察院,沒有裙帶關係、不講親疏遠近的監察院,可是,他也不要寧殺勿縱的酷虐,因此,他說,不可傷及無辜。
王建煊說的,無非就是一個監察院的完美典型,由於執法時的六親不認,因此可以斬殺貪吏、肅清吏治,讓腐蠹無所寄生,但又因為絕不傷及無辜,因此可以護衛人權,不成一種制度性的暴虐。他在左邊與右邊之間,試圖劃出一條界線,因為超越了這些界域,監察功能都將產生偏失,或是蕩然無存。
就如,在左邊監察院認了六親,你是總統之家眷、近臣,或是你是佐國之將相,就鬆了綱紀、失了威信,網開一面或乾脆視若罔聞,那監察院就只是一個專門欺負弱小的機關,有無監察院都毫無差別。
同理,在右邊,如果為了機構尊嚴、或僅僅為了矯情,橫無忌憚地恣意糾彈對象,不問是否誤判、失察,聽信片面之辭,採取偏頗法條,反將無辜者任意舉劾彈察,那又是另一個災難,如此官員將不敢任事,不敢將創意構想提出並付之實行,因為動輒得咎、動輒遭糾察入罪,政府行政也將萎縮而喪失功能。
前者,過去社會已論述多矣,因為監察院只知拍蒼蠅、不敢打老虎,是社會譏諷已久的積習與宿命。王建煊被提名監察院長後,社會一片掌聲,就跟這個原因有關。
難得的是,王建煊談出了另一個面向,就是不傷及無辜,因為糾彈之權,不使之則已,一旦使之,其實是十分肅穆且威力巨大的,它涵蓋著底層的小官小吏,但更可以上追總統,對總統提出彈劾。
所以,監察權其實猶如倚天劍般,劍不出鞘埋在積塵之下,不覺其恐怖,但一旦出鞘,即使國之重臣,也可將其政治生命立時斬首。其威力如此巨大,它的使用就應戒慎恐懼。
王建煊要讓人知道,他並非酷吏,不是要四處追殺,入人於罪,他懂得現代的人權理念,也知道一旦糾彈就是吞噬一個官員或政治人物長久才得以培養積累的形象與人格。
這裡頭也有細膩婉約與溫柔蘊藉,並非那般嗜血或肅殺,王建煊希望的監察院,顯然是公正不阿,執兩用中,這是理想中的完美,但也是艱難的任務與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