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髮店、雜貨店等小商店能抽菸嗎?衛生署昨天一早宣布,只要工作人員不滿三人,不必禁菸,也放寬醫院戶外院區禁菸規定,不料傍晚又改口,還是不能抽。
不到十二小時,衛生署對菸害防制法的解釋就變了兩次,不只地方和各縣市執法人員霧煞煞,連董氏基金會也覺得不可思議。
菸害防制新法前天上路,外界疑問排山倒海。衛生署長葉金川昨天一早緊急開會,一度決議醫院、火車站戶外區域不再全面禁菸,以建物方圓十公尺內為禁菸區;最令外界震驚的是,衛生署還放寬雜貨店、眼鏡行、理髮店、便利商店等商店禁菸規定,只要個人獨資或是兩人合夥,就不必禁菸。
衛生署解釋令一出,地方衛生單位人員抱怨電話隨即湧進衛生署,有稽查人員說「昨是今非」,已經開出的告發單怎麼辦?還有人大吐苦水,「這樣根本沒辦法做事」,也有人質疑十公尺要怎麼算?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說,他們昨天共接到七縣市的電話,稽查人員不知所措,工作全停擺;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姚思遠批評,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根本是錯誤解釋。
由於外界反對聲音實在太大,昨天傍晚國健局陸續改口,先是說商店屬於公眾消費室內場所,應全面禁菸;到了晚上快九時,要求院區明確的醫院全面禁菸,院區界定則以建築物牆腳計算,十公尺內禁菸。
至於車站,衛生署反覆思考後,決定維持早上決定,建物戶外方圓十公尺內為禁菸區,不再改變。至於廟宇、公車站牌、半開放式早餐店、薑母鴨店、羊肉爐及百元快炒店等都可以抽菸。
儘管昨天夜裡國健局再度大翻轉,幾乎回到原點,但民間團體仍覺不可思議。董氏基金會說,為了讓新法順利通過,當初含淚通過此妥協版本,沒想到好不容易盼到新法上路,國健局竟然成了新法執行時最大的阻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