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再度被收押後,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十二月卅一日第二度向特偵組遞狀,要求認罪協商;檢方審慎研析兩人的動機,初步認為扁案還有許多疑點要釐清,本周暫無傳喚陳致中夫婦的計畫。
陳致中夫婦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向特偵組遞狀請求認罪協商,表示願供出五點七億元流向。十二月卅日凌晨,地院審判長蔡守訓裁定陳水扁收押,隔天陳致中夫婦再度向特偵組遞狀表示願配合調查,進行認罪協商。
陳致中夫婦在第一次遞給特偵組的書狀中,明白請求引用刑事訴訟法進行認罪協商,希望檢察官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依被告請求經法院同意,於審判外進行協商;經當事人合意且被告「認罪」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判決。
檢方如接受陳致中夫婦認罪協商,兩人等於承認特偵組起訴內容,也就是說瑞士七億元及匯至海外的五點七億元都是不法所得,扁珍將無法再辯稱海外資金是合法的政治獻金或選舉結餘款。
但特偵組對於陳致中夫婦請求認罪協商的動機,有諸多考量,尤其是社會觀感能否接受陳致中夫婦以認罪協商換取緩刑或輕刑,認為要審慎以對。
陳水扁向台北地院聲請審判長蔡守訓迴避,地院審理後認為,併案並非法定迴避事由,不能因此認定承辦法官有偏頗,昨天裁定駁回。至於扁被收押後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最快今天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