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不景氣,民營企業紛紛裁員減薪,或強迫休無薪假,唯獨國營事業不僅沒有裁員減薪,甚至還領高額年終獎,引發立委以及民眾的不滿。對於,經濟部國營事業主管官員上午表示,國營事業現在領的績效獎金是去年的,並不是今年,因為外界不了解,才產生誤會。
經濟部官員表示,國營事業目前工作獎金2個月,績效獎金2.6個月,合計4.6個月,這有一套的核發獎金標準;在這套制度的運作下,該發多少獎金就給多少獎金,不能少發,否則工會一定會爭權益到底。
官員另外指出,其實目前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今年領的績效獎金是去年的績效獎金,並不是今年的績效獎金。
官員說,國營事業同行政機關一樣,薪資制度固定,景氣差時不會減薪,但景氣好時也不會加薪。
至於不少立委與民眾質疑說,中油、台電營運虧損,員工為何還領高額獎金?官員澄清表示,國營事業經常負擔政策性任務,像台電、中油的虧損是因為政府不准他們合理反映調漲油氣電價,才導致營運虧損。
官員強調,景氣好時,民營企業獎金有的領到七、八個月,甚至十幾個月,但國營事業最多只有4.6個月。不過,官員也坦承指出,現行國營事業的薪資與獎金制度仍存有缺失,可以改善,只是在制度內容未改之前,各國營事業必須照章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