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教育事務主管部門公佈放寬大陸學生赴臺研修方案,將大陸學生赴臺期限由4個月延長為一年,但採取總量限制,每學年限1000人,而且大陸學生研修如涉及核能、台灣研究等「敏感領域」,還必須通過當局安全部門等機關組成的「聯審會」審查,有疑慮者將不同意來臺。
綜合22日此間出版的《中國時報》《聯合報》報道,臺「教育部次長」呂木琳21日表示,大陸學生赴臺研修申請案,每年分6月15日、12月15日兩次審核;目前已在臺研習的大陸學生,可直接申請延長。
臺「教育部」將組成項目小組,依據學校設備、師資、生活輔導機制進行審查。呂木琳說,2004年2月至今年10月15日,台灣地區共有96所大專院校與大陸地區大專院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
依原「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灣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來臺研修的大陸學生,最長停留時間僅4個月,不足一學期。為提升兩岸學生交流,理應延長停留期限。
他表示,如果申請到台灣研究文學、文化發展、產業變遷,沒必要限制;但若是申請要研究台灣水文、海洋、港口等涉及「戰略安全」的課程,就不能同意。
據統計,赴臺研修停留時間達4個月的大陸學生,去年有240名,今年1月至10月中旬有342名。此外,臺「教育部」還修訂完成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放寬島內大學到大陸開設推廣教育學分班或非學分班,除了臺商或華僑外,也可招收大陸當地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