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開店總有遇到急需用錢的時候,這時該怎麼辦呢?如果透過借錢的管道,對象可以是銀行、股東或親友,不過可能要支付利息。
但是若不想借錢,其實也有別的方法可以「拚現金」,例如低價促銷庫存,或者發行優惠券向顧客預收款項;不然就跟客戶催收票款,但是用打折的方式兌現,總可或多或少緩解資金壓力。
不過,每年因為資金周轉不靈而倒閉的公司不在少數,其中有些公司的經營狀況還不錯,但因無法應付短期資金支出而關門大吉,讓忠實顧客享受不到持續的好服務和好產品,相當可惜。
因此,一般創業顧問都會建議,老闆一定要記得「未雨綢繆」,也就是準備足夠的周轉金,以應付意外、特殊狀況,讓自己有個緩衝期。
至於要準備多少周轉金才夠?比較妥當的金額是要達到三個月到六個月的營業支出,包括店租、人事、進貨、水電、還款本息等每月固定支出,最好能預估三到六個月最為保險。但這筆周轉金並不包含創業初期必須花費的資金。
假設你手頭有100萬元,在開店做生意初期的裝潢、開辦費用,總共扣除30萬元,所以第二個月起還有70萬元的可用金額,假設每個月固定支出是10萬元,那麼你就有七個月的周轉金,做生意時自然就會穩當許多。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企業習慣在過年過節發紅包,所以三大節的紅包金額也要算進管銷費用,算起來,全年的管銷費用就不只是12個月,而是13個月以上;加上同仁需要休假過節,全年營業日根本不到12個月,也許只有10到11個月,但創業新鮮人往往會忽略這一點,每逢過年過節,特別是在年底時,就變成熱鍋上的螞蟻,到處調頭寸。
勤實佳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林敏弘提供一個不錯的觀念。他說:「不必要成為富有的公司,而是要成為有錢的公司。」因為有錢就代表有現金(周轉金),富有則不見得有現金。一個公司雖然會賺錢,但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周轉金、現金流量不足,就表示沒有應變的能力,所以財務體質也算不上好,容易變成短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