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今天公布售食品動物用藥殘留檢測報告,豬、牛肉及其內臟、牛奶與羊奶、雞鴨蛋都合格,唯獨五十五件家禽肉類之中,有十三件違規殘留硝基呋喃等抗生素,尤其逾半數的烏骨雞檢體不合格,愛用這種烏骨雞進補的民眾,簡直是在吃另類的「藥燉雞」。
這次十一件烏骨雞檢體有六件沒通過藥檢,情節是硝基呋喃代謝物、脫氧羥四環黴素、脫氧羥四環黴素、氯黴素、乃卡巴精、西普氟奎林羧酸、恩氟奎林羧酸違規用藥,並有重複用藥的情形。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謝定宏指出,上述動物用藥中,卡巴精等抗寄生蟲藥則訂有殘留限量,其他硝基呋喃代謝物等抗生素與抑菌劑,按照衛生署「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不得檢出的。
其他家禽肉類大致是鴨肉六件檢出兩件違規、雞肉九件有兩件、雞心五件有兩件、鵝肉九件有一件,違規情形都不如烏骨雞那麼嚴重,而且烏骨雞採檢地點不乏知名賣場超市,根據衛生署食品資訊網的「不合格食品資訊」所記載,包括台中松青超市、竹北家樂福,來源分別為彰化二林及屏東鹽埔的農場。
謝定宏說,現在不知道是動物飼料摻用違規飼料,還是農戶在飼養過程未依獸醫指導正確用藥,或是未能遵守停藥期的規定,有待農政單位進一步了解,從源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