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山水庫工程再爆違法,施工現場砍光樹,山頭裸露面積超過兩千平方公尺,導致現場空氣汙染嚴重,也造成北港溪濁度增加,汙染飲用水。環保署昨天對水利署開出五十萬元罰單。限期九月底前改善,否則不排除勒令停工。
水利署為了解決雲林縣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在雲林縣斗六丘陵西麓建湖山水庫,由清水溪引入豐水期的餘水蓄存,預計一○三年完工後每日供水七十萬噸。
但湖山水庫從環評到動工過程不斷引發爭議。八十九年通過環評審查後,超過三年未動工,其間歷經九二一大震,因湖山水庫位於斷層帶,依環評法規定應提「環境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
但水利署在三年期滿前的一個月,象徵性動了工,企圖迴避超過三年的規定。當時的「動工」合不合法,多年來一直有爭議。另外水利署未依環評承諾,動工前進行生態保育措施,先被環保署處卅萬元罰款,被要求提出的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至今審查未過。
環保署說,水利署原承諾施工裸露面積在八百平方公尺內,以免汙染環境。但七月的調查發現,裸露面積已超過四、五倍。政府自己的工程都故意違法,如何說服民間守法?決定重罰五十萬元。
環球技術學院助理教授張子見說,湖山水庫大面積移除植被,而且疏浚不當,七月卡玫基來襲時斗六梅南橋遭大水沖斷,就懷疑是因為湖山水庫施工時超挖河道砂石所造成。
張子見說,水利署為了趕工,一次大規模移除植被,土石堆置區也未密壓,當地的兩棲動物來不及因應環境變化,生態已受威脅。自湖山水庫動工以來,下雨時土石沖刷已造成北港溪上游濁度增加。
去年四月環評委員審查湖山水庫調查報告書時,也決議湖山水庫涉及多項違法應暫時停工,等釐清疑點後再動工。環保署事後以「於法無據」駁回環評委員的決議。針對湖山水庫的爭議,環保團體已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應立即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