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廣達電腦公司與南韓樂金電子公司(LG)的記憶體專利訴訟,已進入美國最高法院候審階段,法院將決定擁有專利權的廠商能否對非直接授權廠商收取權利金。業界普遍認為,法院判決結果會對科技業的權利金收取型態產生深遠影響。
本案源自樂金電子把三項記憶體專利技術授權給英特爾公司,而英特爾又把運用此技術製造的處理器賣給電腦製造商。樂金於是向法院提告,要求廣達等電腦製造商也必須支付權利金。
美國一審法院的判決有利樂金,廣達不服提起上訴,並獲聯邦上訴法院批准,可上訴到最高法院。
本案爭議的焦點於,樂金能否同時向英特爾和電腦製造商收取權利金。廣達宣稱,英特爾已支付樂金權利金,因此下游廠商不該再負擔這筆費用。
這起案件被視為科技業專利權的指標訴訟。廣達獲得許多電腦和手機廠商的支持,包括惠普、戴爾、IBM、諾基亞、摩托羅拉、思科和安迅等公司;而擁有專利的科技大廠像雅虎、孟山都則表態支持樂金。
美國最高法院在審理時,不僅要考量美國專利法規的立法精神,還必須衡量判決結果對科技公司會造成什麼影響。布希政府與生技公司組成的工會代表,都呼籲法院應該對收取權利金設限。
另外,這起官司的結果也對全球手機晶片大廠高通影響重大,因為高通有四分之三的獲利來自專利授權,該公司不僅向晶片製造商收取權利金,也向使用晶片的手機製造業者收取一筆費用。
目前高通與諾基亞正就專利授權合約進行談判。一般認為,廣達和樂金訴訟的結果將影響前兩者的談判,紐約摩根證券公司分析師吉布倫說:「雙方在議約時,必須考慮法院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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