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電混合車定義大逆轉,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日前達成共識,將油電混合車從原先定義的「汽油車」改成「電動車」,定義一變,依貨物稅條例規定,電動車貨物稅減半徵收(一部油電車約減十萬元),近日完成程序後即可實施。
一輛一千八百到兩千西西的油電混合車,到岸價約七十萬元,貨物稅就要徵收廿萬元,加上其他稅收及費用總計售價近一百十五萬元,比同級車八十萬元價差卅五萬。環保車到了台灣卻變成有錢人的玩具,環保署再怎麼推動,還是少有人買得起。
環保署分析油電車價格結構,發現貨物稅占了大半,只要能調降貨物稅,油電車的售價就可大幅降低。依貨物稅條例規定,汽油車貨物稅,兩千西西以下徵收百分之廿五,兩千西西以上徵收百分之卅五,但「電動車」則減半徵收。
另外,配合經濟部「油電混合車獎勵方案」,未來民眾購買一部油電車環保署補助三萬元,加上貨物稅減免方案再減三萬元,民眾購買一部油電混合車總計約可減十六萬元,比同級車的價差縮小到約十九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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