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算中心日前公布98年度財政部預算評估報告,指出近年遺產及贈與稅的課稅收入,以實物抵繳稅款的比率偏高,實物抵繳的變現繳庫率也低;截至7月底止,有1,149億餘元的抵繳實物尚待處理變現,己處理部分僅28.39%,處理成效欠佳。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2項規定,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可申請分12期繳納,並准以課徵標的物或其他易變價、保管的實物一次抵繳。
預算中心說,調查92年度至今年,應收遺產及贈與稅的稅課收入,每年約300億元,實物抵稅都近占半數,抵繳實物變現金的比率則僅10%至30%。
根據統計,94年度遺產及贈與稅收為304億餘元,實物抵繳金額160餘億元、占52.74%。92年度,實物抵繳有145餘億元,但變現繳庫只有15億餘元,僅占10%。
報告書引用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提供的資料,今年至7月底止,遺產及贈與稅的實物抵繳金額有1,605億餘元,已經處理的部分有28.39%,約455億元,還有1,149億餘元、約七成尚待處理。
預算中心指出,雖然有455億餘元已處理,但實際所得款項395億餘元,稅收損失約60多億元,主要因上市及上櫃、未上市股票及股權暨其他有價證券的處分所得,低於原稅捐稽徵機關評定抵稅的金額,凸顯股市下跌或原估價的認定標準,有待檢討改進。
報告書說,抵繳的實物種類繁雜,汽車、股票、農作物等應有盡有,政府須額外繳保險費、牌照稅、燃料稅及定期保養,也造成財政及管理上負擔,建議財政部訂定抵繳稅款的實物清理計畫。
盤中訊息一把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