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開張23天,昨(23)日正式開庭,針對安鵬科技控告廣達隆侵害數位顯微鏡專利的民事案件,先行計算裁判費用。不過不管是開庭還繳費,畢竟是智財法院的第一次,先是計算裁判費的程式無法開啟,後來訴訟費又少收5元,難掩手忙腳亂。
智財法院開幕至今,雖然沒有搶頭香的盛況,但廠商也都蓄勢待發,法院更打算扭轉先前權利人要求侵權人「排除侵害」時訴訟價值與裁判費難計算的困境,22日首先不公開的針對日商惠和與宣茂科技的案件試算裁判費,昨天則正式公開在法庭上計算。智財法院發言人李得灶庭長表示,如果計算順利,以後會比照辦理。
這件首度在法院公開亮相的案子,由法官王俊雄承審,主要是安鵬控告廣達隆侵害安鵬使用於數位顯微鏡的專利,還大量生產、販賣,安鵬先前已進行證據保全,也陸續在美國、日本扣到相關產品,證明廣達隆在96年3月到97年5月確有販賣侵權商品,向法院請求廣達隆不得繼續侵害,且支付相關損害賠償的費用。
安鵬代表律師陳世杰強調,廣達隆販賣侵權顯微鏡的獲利達380萬元,應全額賠償,並提供侵權產品的生產量與獲利情形;廣達隆代表則反駁該公司本身在大陸就有專利,也只在大陸生產,顯微鏡從頭到尾都沒有銷售到台灣,而安鵬的專利只在台、美、日、德申請,但總計380萬元的商品卻不純粹來自這些國家,計算明顯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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