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局官員昨(30)日指出,當初加入WTO時,就配合依據Trips(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規範)修正專利法、著作權法等相關法令,並於入會時完成檢視,其他會員國並未對台灣的專利法提出疑義;若台歐雙方在個案處理、法律解讀上有誤解,台灣願進一步諮商。
經濟部昨日表示,撤銷該專利權實施強制授權的法律效力,除非發現新事證,否則,困難度很高。
不過,有關修正台灣專利法建議,經濟部認為,台灣專利法的制定,也是直接引用TRIPs條文,台灣加入WTO時,也把專利法送交其他會員國進行入會檢視,當時各國並未提出疑義;如果是在執法時才發現有技術問題,或者某些面向應該做得更細緻,雙方可以進一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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